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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人 92 年估價與理算概要考古題

民國 92 年(2003)公證人「估價與理算概要」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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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有甲、乙兩船發生碰撞,雙方均有過失,過失程度無法判定之情況下,試分別計 算以下各問:(25 分) 甲船貨物損失$20,000,船舶損失$50,000,如何索賠? 乙船貨物無損,船舶損失$40,000,如何索賠? 甲船舶保險人如何賠償甲船損失? 乙船舶保險人如何賠償乙船損失? 甲船貨物保險人如何賠償貨物損失?
茲有甲房屋乙棟依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物造價參考表計算之價值$5,000,000,向銀 行辦理抵押借款$3,000,000 並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附加擴大地震保險附加 條款批單,保險金額$3,000,000,嗣因地震致嚴重受損而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 估計拆除費用$300,000,屋主另需租屋居住一年而需支付臨時住宿費用,試按照現 行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單、擴大地震保險附加條款批單之規定計算以下各問: (25 分) 保險公司賠償銀行多少? 保險公司賠償屋主多少?
保險契約遇有複保險與不足額保險時,應如何計算賠償?試以以下保險資料作答 之:(25 分) 保險契約 保險金額 共同保險條款 保險標的實際現金價值 實際損失 甲 $3,000,000 80% 乙 $5,000,000 100% $5,000,000 $3,000,000
營業中斷保險之保險金額如何決定?理賠時賠償金額如何計算?試以以下保險資料 作答之:(25 分) 該被保險企業之年營業額$10,000,000,毛利率20%,每季成長5%,於第二季末 發生事故而致營業中斷一整年。 該企業之營業費用包括固定費用占30%,變動費用占60%,但變動費用中又有5% 投保在內。 另該企業為恢復營業所生額外費用計$150,000,不需考慮其他因素均應計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