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觀護人 112 年刑法考古題

民國 112 年(2023)觀護人「刑法」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0 題選擇題 + 4 題申論題

甲因與某夜店保安A、B 發生衝突感覺受辱,乃透過不在場之司機乙以 電話聯絡甲之員工丙到場為甲出氣。接獲通知後,丙自行決定以通訊軟 體糾集甲、乙均不認識之網友到場助陣,網友們經輾轉通知約10 餘人到 場。不知何原因丙突然以現場之不鏽鋼立柱攻擊A、B,致A、B 受傷。 甲與其餘在場10 餘人見狀,群情激動,與夜店內之其他多名保安人員爆 發多波肢體衝突,到場處理之警員C 在混亂中傷重死亡。試分析甲、乙、 丙之刑事責任。(25 分)
甲與乙為婚外情男女朋友。乙每日通勤上班均購買鐵路局員工眷屬優惠 之半價車票。某日經列車長丙查票,乙遂出示甲交給她的員工通勤乘車 證、工作證影本予丙查驗,並謊稱其為甲之配偶A,並在空白紙張上書 寫A 之個人資料及署名。甲為掩護乙之真實身分,於警局製作警詢筆錄 時,謊稱:「我將鐵路局員工通勤乘車證、工作證影印交給我老婆A 使 用,因A 不慎遺失,而遭人撿走冒用A 身分,我不知道是何人冒用。」 試分析甲、乙刑事責任。(25 分)
甲之妻A 攜帶兩名幼子到甲與其婚外情對象乙共同租屋處找甲,然在該 租屋門口遭甲之友人丙阻攔。事後甲、乙看見丙手上有舊傷,雖知A 幾 無出手抓傷丙之可能,仍共同心生陷害A 之故意,先由甲唆使丙到醫院 驗傷。由於醫院拒絕開具診斷證明書,甲臨時決定再唆使丙用電腦軟體 自行製作診斷證明書。之後,由乙偕同丙到某警察局申告A 抓傷其手臂, 提出傷害罪告訴。心有不安的丙在A 收到警局通知書詢問案情前即撤回 傷害罪告訴。試分析甲、乙、丙之刑事責任。(25 分) 10520、 10720、40920
甲有部分反社會人格特質,但未達反社會人格疾患診斷標準,在適當環 境中,仍能維持一定自我控制力遵守規範。某日,甲在路上看到A 年邁 可欺,決定要洗劫A。當甲把A 踹倒搶走A 的小皮包後,失望的發現皮 包內空無一物。為了洩憤,數度以腳踹擊A 的頭部和臉部,也對A 身體 進行數次踩踏,並吐口水。直到被路人發現,甲才停止對A 的襲擊。最 後A 傷重送醫不治死亡。試分析甲之刑事責任。(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