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由於發現男方有道德問題、因為已經懷孕八個月無法施行人工流產。 在不願與男方登記結婚的情形之下所生的小孩、撫養權歸屬問題? 以及能否請求給付小孩扶養費用?
前陣子家中有與親戚有官司糾紛 導致這陣子家裡的農糧加工室(合法的)被一直瘋狂惡意檢舉違建或是不符合高度面積之類的....縣政府來都是說匿名檢舉 請問有什麼辦法反制對方
I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下列各款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 一、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放火罪、第一百七十六條之準放火罪、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一之劫持交通工具罪。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二條之加重強制性交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之加重強制猥褻罪、第二百二十五條之乘機性交猥褻罪、第二百二十六條之一之強制性交猥褻之結合罪、第二百二十七條之與幼年男女性交或猥褻罪、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之殺人罪、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直系血親尊親屬罪、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傷害罪、第二百七十八條第一項之重傷罪、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但其須告訴乃論,而未經告訴或其告訴已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不在此限。 三、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條之一之買賣人口罪、第二百九十九條之移送被略誘人出國罪、第三百零二條之妨害自由罪。 四、刑法第三百零四條之強制罪、第三百零五條之恐嚇危害安全罪。 五、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六、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三百二十六條之搶奪罪、第三百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之強盜罪、第三百三十條之加重強盜罪、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結合罪、第三百三十三條之海盜罪、第三百三十四條之海盜結合罪。 七、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三十九條之三之詐欺罪、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之加重詐欺罪。 八、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項、第三項之擄人勒贖罪、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結合罪、第三百四十八條之一之準擄人勒贖罪。 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八條之罪。 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至第四項之罪。 十一、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四條之罪。 II 前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原因是因噪音影響其休息權,說從2018-2023年,但是 我們也只有這兩星期才在自己家裝璜時間星期一至五下午2:30-5點間,之前可能因為小孩跳樓梯的聲音比較大聲,並沒有敲牆壁,請問這樣告的成嗎?
遺失物品已經原封不動歸還 請問如何跟對方簽立和解書及撤回侵佔遺失物告訴 謝謝
有人要對我和家人動手還威脅要怎麼辦
可以用明星的照片做line貼圖嗎,沒有要盈利的話
如果諮詢律師相關問題後,並沒有打算委任此律師,律師會因為尋求業績跑去與自己提供的業務資訊的對手合作來對付我們嗎?如果有是觸犯法律的嗎? 因為不太懂法律跟人心,因此上來想詢問
官司打完可是對方不付撫養費說沒錢選擇擺爛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應對嗎。
94年宴客未登記,8年前口頭協議分手,男支付女方小孩生活費,每周回家看小孩一次,最近得知儀式就算婚姻有效,如男方有女友,可否提侵害配偶權?另不知對方戶籍地提告時可否寫對方公司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