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 799 號 • 性犯罪者刑後強制治療案 1.這意思是性犯罪者刑後強制治療嗎? 2.者是人嗎? 3.刑後是處罰後或關過之後嗎? 4.治療是指送醫嗎?會一直醫嗎?
想問一下,這種題目如何解題 題目如下: 甲因怨恨乙多年,故趁以半夜回家時持棍棒用力打向乙之頭部,乙因此昏迷但未死亡,甲誤以為乙已經死亡,便隨即駕車將其載至荒郊野外放置,當被發現時乙已經死亡,經調查發現是因為昏迷期間在荒郊野外被閃電擊中而死,故該如何評價甲之行為? 感謝🙏
我想請律師幫忙處理車禍事故
馬上停照和扣車牌嗎?
我是被人在網路上散播謠言,也被認定有加重誹謗的罪嫌,卻因事情是在前一年的五月公開流言,我雖然在同一個月月底就已知道了,但我在今年的一月一日才去報案,這樣逾時?
當事人得知公司同事轉述家防中心有行文到公司(調度當事人前往到中心執行維護工作)之事,是由當事人公司主管轉述給他聽,而當事人公司主管是接到中心行政社工人員私下令告知的。 (中心社工可以不用告知當事人或行文通知聲明,而未告知當事人,就直接授權給其他不相關部門社工,私下跟當事人工作公司之主管及同事說,並強調若公司無法執行,將解除與當事人公司之工作上之合約),當事人公司主管因此又把此事傳出告知當事人公司其他同仁,導致一傳一把事傳的更誇張(導致當事人受到公司主管職務調度變動,造成當事人有感在工作上被歧視,孤立,霸凌等貶低人格與排擠),讓當事人受盡疲勞,因個人的私人事情而被傳聞後又變謠言,為了不想造成公司同事之間的良好情感關係及他人誤會,當事人並帶身心疲累的一一跟人解釋證明。 事實經過 1. 當事人並非於工作上並無或違法或不當等行為,工作上有受到認定(卻被限制先往中心維護工作,時間已經長達快一年)。 2. 3. 因為中心行政部門社工是負責對外廠商的合約,聯繫業務之管理者。經孩子的社工(負責當事人孩子的社工,目前得知已經離職了,但當事人還是一樣被限制不得去中心做公司維護工作)哭訴表示,看到當事人有心身恐懼,無故要求隔離當事人,不想在看到當事人等話語,並由社工之上司主管督導給賦予權力,由中心行政社工來跟當事人公司傳達(限制不得當事人到中心做當事人公司合約維護工作),否則就要解除與當事人公司的合約。(當事人案開始,孩子的社工就知道,中心是當事人公司的客戶,中心及孩子的社工也曾從未有人告知當事人,不得前往中心做當事人公司合約維護工作做,事隔了一年前後,(這期間孩子的社工當事人,有多次防談中不愉快,都因談話間社工常以社工專業身份常在訪談中抓當事人語病或用詞,扭曲當事人的意思,並合理化的製造當事人有犯罪的意思,質疑當時人,每一次談話後當事人都嚴重感受到憤怒疲憊身心都如心胃全糾結在一起,非常痛苦難過,都需要好幾天很長的時間來自己平復這痛苦,其社工常前後說法不一,讓當事人感到不解,被欺騙,變憤怒,就已經是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了,社工沒有想辦法拉攏親情的關係,反道分支親情關係,弄得親情對立如同敵對般,讓人心裡憤怒不平,惟恐天下不亂)才用私下告知當事人公司說不得讓當事人前往中心。 4. 中心社工未通知當事人,而直接合理化,私下告知當事人主管的方式,用這種手段方式營造當事人在工作上受到負面的影響損害影響當事人,中心社工人員不知如此做法會傷害影響當事人嗎?。 當事人認為是之前和社工訪談時彼此不愉快的氛圍,來對當事人狹怨報復,公報私仇嗎? 這期間當事人也未成有違法或不當的行為。二, 因為不懂法律 請教律師大大們指教 1. 當事人主管及同事,兩人都同一方向的認為,雖然中心社工傳述的說法,不完整有遐想空間,但當得知中心社工告知下,對此事的認知及聯想到的是不好的,負面的,一定和家暴性侵害等事脫不了關係(尤其是家防中心這種單位)。 2. 工作上事實當事人於111年10月起至今,工作確實被調度,沒有在去過中心做維護工作,同期間當事人主管也沒有找當事人在一起工作過了,也常因需兩個人工作的事,只安排當事人一個人去完成,而對其他人卻是兩兩成組一起工作。 3. 中心未經通知告知當事人,就利用當事人公司與中心有合約的工作關係,由孩子社工的上級督導授權給中心另外不同部門的行政社工,用私下找當事人公司主管,告知因當事人在家防中心有案,孩子社工看到當事人有恐懼之因素,要求調度當事人的勤務,否則要取消合當事人公司間的維護工作之合約。 事實及當事人有感受到,工作上有被調度紀錄(有日報表能證明)。 經家防中心社工私下用透漏隱私用有遐想空間的說法告知當事人公司主管後,此事又被傳出給第三人(同事)知道,讓同事間對當事人的人格人品,並有排擠並有異樣的想法眼光看待。 有無違法嗎? 謝謝請多多指教
當事人得知公司同事轉述家防中心有行文到公司(調度當事人前往到中心執行維護工作)之事,是由當事人公司主管轉述給他聽,而當事人公司主管是接到中心行政社工人員私下令告知的。 (中心社工可以不用告知當事人或行文通知聲明,而未告知當事人,就直接授權給其他不相關部門社工,私下跟當事人工作公司之主管及同事說,並強調若公司無法執行,將解除與當事人公司之工作上之合約),當事人公司主管因此又把此事傳出告知當事人公司其他同仁,導致一傳一把事傳的更誇張(導致當事人受到公司主管職務調度變動,造成當事人有感在工作上被歧視,孤立,霸凌等貶低人格與排擠),讓當事人受盡疲勞,因個人的私人事情而被傳聞後又變謠言,為了不想造成公司同事之間的良好情感關係及他人誤會,當事人並帶身心疲累的一一跟人解釋證明。 事實經過 1. 當事人並非於工作上並無或違法或不當等行為,工作上有受到認定(卻被限制先往中心維護工作,時間已經長達快一年)。 2. 3. 因為中心行政部門社工是負責對外廠商的合約,聯繫業務之管理者。經孩子的社工(負責當事人孩子的社工,目前得知已經離職了,但當事人還是一樣被限制不得去中心做公司維護工作)哭訴表示,看到當事人有心身恐懼,無故要求隔離當事人,不想在看到當事人等話語,並由社工之上司主管督導給賦予權力,由中心行政社工來跟當事人公司傳達(限制不得當事人到中心做當事人公司合約維護工作),否則就要解除與當事人公司的合約。(當事人案開始,孩子的社工就知道,中心是當事人公司的客戶,中心及孩子的社工也曾從未有人告知當事人,不得前往中心做當事人公司合約維護工作做,事隔了一年前後,(這期間孩子的社工當事人,有多次防談中不愉快,都因談話間社工常以社工專業身份常在訪談中抓當事人語病或用詞,扭曲當事人的意思,並合理化的製造當事人有犯罪的意思,質疑當時人,每一次談話後當事人都嚴重感受到憤怒疲憊身心都如心胃全糾結在一起,非常痛苦難過,都需要好幾天很長的時間來自己平復這痛苦,其社工常前後說法不一,讓當事人感到不解,被欺騙,變憤怒,就已經是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了,社工沒有想辦法拉攏親情的關係,反道分支親情關係,弄得親情對立如同敵對般,讓人心裡憤怒不平,惟恐天下不亂)才用私下告知當事人公司說不得讓當事人前往中心。 4. 中心社工未通知當事人,而直接合理化,私下告知當事人主管的方式,用這種手段方式營造當事人在工作上受到負面的影響損害影響當事人,中心社工人員不知如此做法會傷害影響當事人嗎?。 當事人認為是之前和社工訪談時彼此不愉快的氛圍,來對當事人狹怨報復,公報私仇嗎? 這期間當事人也未成有違法或不當的行為。
當事人得知公司同事轉述家防中心有行文到公司(調度當事人前往到中心執行維護工作)之事,是由當事人公司主管轉述給他聽,而當事人公司主管是接到中心行政社工人員私下令告知的。 (中心社工可以不用告知當事人或行文通知聲明,而未告知當事人,就直接授權給其他不相關部門社工,私下跟當事人工作公司之主管及同事說,並強調若公司無法執行,將解除與當事人公司之工作上之合約),當事人公司主管因此又把此事傳出告知當事人公司其他同仁,導致一傳一把事傳的更誇張(導致當事人受到公司主管職務調度變動,造成當事人有感在工作上被歧視,孤立,霸凌等貶低人格與排擠),讓當事人受盡疲勞,因個人的私人事情而被傳聞後又變謠言,為了不想造成公司同事之間的良好情感關係及他人誤會,當事人並帶身心疲累的一一跟人解釋證明。 事實經過 1. 當事人並非於工作上並無或違法或不當等行為,工作上有受到認定(卻被限制先往中心維護工作,時間已經長達快一年)。 2. 3. 因為中心行政部門社工是負責對外廠商的合約,聯繫業務之管理者。經孩子的社工(負責當事人孩子的社工,目前得知已經離職了,但當事人還是一樣被限制不得去中心做公司維護工作)哭訴表示,看到當事人有心身恐懼,無故要求隔離當事人,不想在看到當事人等話語,並由社工之上司主管督導給賦予權力,由中心行政社工來跟當事人公司傳達(限制不得當事人到中心做當事人公司合約維護工作),否則就要解除與當事人公司的合約。(當事人案開始,孩子的社工就知道,中心是當事人公司的客戶,中心及孩子的社工也曾從未有人告知當事人,不得前往中心做當事人公司合約維護工作做,事隔了一年前後,(這期間孩子的社工當事人,有多次防談中不愉快,都因談話間社工常以社工專業身份常在訪談中抓當事人語病或用詞,扭曲當事人的意思,並合理化的製造當事人有犯罪的意思,質疑當時人,每一次談話後當事人都嚴重感受到憤怒疲憊身心都如心胃全糾結在一起,非常痛苦難過,都需要好幾天很長的時間來自己平復這痛苦,其社工常前後說法不一,讓當事人感到不解,被欺騙,變憤怒,就已經是一個不完整的家庭了,社工沒有想辦法拉攏親情的關係,反道分支親情關係,弄得親情對立如同敵對般,讓人心裡憤怒不平,惟恐天下不亂)才用私下告知當事人公司說不得讓當事人前往中心。 4. 中心社工未通知當事人,而直接合理化,私下告知當事人主管的方式,用這種手段方式營造當事人在工作上受到負面的影響損害影響當事人,中心社工人員不知如此做法會傷害影響當事人嗎?。 當事人認為是之前和社工訪談時彼此不愉快的氛圍,來對當事人狹怨報復,公報私仇嗎? 這期間當事人也未成有違法或不當的行為。
如旨,求解。 另外請問開發團隊的許願池大家都有丟意見給開發團隊嗎? 感覺想用這個app取代法典好像不是很容易 更新慢 只有共筆沒有個人做筆記的地方 然後劃線也不能設定顏色
大家好:請問國考生(司法官)該將哪一本六法全書當作主要會比較好呢? https://i.imgur.com/ZmcrzSp.jpeg 還是小六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