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一位私生子,不過慶幸自小就被生父領養至他離開。 他是一位公務人員,家中成員有大媽、以及四名子女,而我是第五位。 我至今未見過他們家(我家? 任何一位成員。 與父親來往也鮮少約半年一年一次,在經濟上適時有支援一些,不過至高中大學都是以學貸度過。學生時期有打工過得去。 一路到了他過世半年才被通知父親過世惡耗,名下無財資產,而他們家就在父親過世後三個月內就全員拋棄財產,剩下我是繼承人。 根據申報遺產等等手續才發現在他過世前一年才把一棟房屋贈與給他女兒。 我想請教的是 1. 被繼承者過世前兩年的財務等,不是應該由繼承者接受?還是有其他因素(無特別立囑) 2. 生為繼承者的我能夠爭取還是沒辦法了? 3.查看地權與房屋權總計有1000萬過(含土地 4.房屋則以實價登錄換算約600萬。 5.因為已過兩年若有機會,我該採取什麼途徑爭取?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