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3年度花簡字第34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稅捐稽徵法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10 月 21 日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3年度花簡字第346號聲 請 人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周春來 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3年度偵緝字第210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周春來幫助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處有期徒刑叁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及理由 一、周春來並無經營公司行號之真意,並可預見任意提供第三人之名義供他人為公司行號之負責人,他人可能利用該公司名義,虛開不實統一發票而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逃漏營業稅捐,竟因亞伯頓企業有限公司(下稱亞伯頓公司)實際負責人黃雅蘭(另案經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102年度桃簡字第139號判決確定 )允諾給予報酬,旋基於幫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逃漏營業稅捐之犯意,於民國98年5月6日前某日,在不知情之吳秋蓉(另案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3年度偵字第278號為緩起訴處分 )位於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村某處(聲請書誤載為花蓮縣新城鄉北埔某處 ),商借身分證及健保卡後,轉交予黃雅蘭向臺北市政府申請變更登記負責人,令不知情之吳秋蓉擔任亞伯頓公司(亞伯頓公司於97年11月20日至99年12月13日,址設臺北市○○區○○里○○街0000號 <見101年度他字第3360號卷,第26頁、第91頁>;聲請書誤載為桃園縣桃園市○○路000號)負責人(任職期間自98年5月6 日起至98年12月13日止),而亞伯頓公司於98年5月至同年12月間,並無與伊芙國際有限公司、諾貝塔國際有限公司、春香高爾夫球用品有限公司 (聲請書雖未包含諾貝塔國際有限公司、春香高爾夫球用品有限公司,然亞伯頓公司98年3、4月之營業稅申報日期為:98年5月14 日,已屬不知情之吳秋蓉因變更登記而為亞伯頓公司負責人之任職期間內,<見101年度他字第3360號卷,第150頁背面>;聲請書漏載此二公司之部分 )、宏碁寶有限公司、高樓工程有限公司、東江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有進貨交易之事實,竟自上開6家公司取得不實統一發票共31紙,作為亞伯頓公司之進項憑證,而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以每2個月為1期(即例如98年3、4月為該期),於次期開始15日內(即98年5月1日至15日內),持向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辦理申報營業稅時並據以扣抵亞伯頓公司之營業稅銷項稅額,而以此詐術逃漏每2月為1期如附表一所示各該期營業稅,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對於稅捐稽徵及核課管理之正確性。且亞伯頓公司於98年 5月至同年12月間止未與派維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卡利企業有限公司、艾爾企業有限公司、天億工程有限公司、福鉅工程有限公司、金三合股份有限公司、中正運動器材社、鑫兆豐國際企業有限公司、利蓉企業有限公司、豪安雷射切割有限公司、精英電腦股份有限公司、久威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間有銷貨交易之事實,竟於不詳時、地,接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計42紙予上開公司,充作進項憑證使用,由該等營業人分別持以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以每2個月為1期,並於次期開始15日內,各據以向所轄國稅局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以此不正當方式,分別幫助該等營業人,逃漏如附表二所示各期營業稅,均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核課稅額之公平及正確性。案經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自動簽分偵查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二、前揭犯罪事實,訊據被告周春來坦承不諱,核與證人吳秋蓉、葛雪偵訊結證相符。此外,並有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查緝案件稽查報告、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桃園縣分局涉嫌虛設行號簽報單、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設立登記申請書、黃雅蘭及葛雪身分證影本、亞伯頓公司章程及股東名冊、有限公司設立登記表、營業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亞伯頓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亞伯頓公司涉嫌取具不實統一發票相關資料分析表、亞伯頓公司扣除虛報銷項及進項稅額按期核算實際逃漏稅計算表、亞伯頓公司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欠稅總歸戶查詢情形表、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統一發票查核名冊及進項來源明細各 1份在卷可佐,足認被告任意性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足堪認定。 三、論罪科刑: (一)按刑法第 215條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之成立,以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為其構成之要件。而此所稱之「業務上作成之文書」,係指從事業務之人本於其業務上之行為關係所製作之文書而言(最高法院90年度臺上字第5072號判決要旨參照)。又按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所謂原始憑證,係指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憑證。而記帳憑證則係指證明處理會計事項人員之責任,而為記帳所根據之憑證而言,此觀諸商業會計法第15條之規定自明;而統一發票乃營利事業本身有權自行製存,用以證明銷貨入帳事項之經過而為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一發票或記入帳冊,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 1款前段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同條項款後段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入帳冊罪,該罪性質上原即含有業務登載不實之本質,為刑法第 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適用,無論以刑法第 215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6792號、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參照 )。又按刑法上所謂幫助他人犯罪,係指對他人決意實行之犯罪有認識,而基於幫助之意思,於他人犯罪實行之前或進行中施以助力,給予實行上之便利,使犯罪易於實行,而助成其結果發生者。是行為人對其幫助之行為與被幫助犯罪侵害法益之結果間有因果關係之認知,仍屬意為之,即得認有幫助犯罪之故意,要不因其所為非以助益犯罪之實行為唯一或主要目的而異其結果;且其所為之幫助行為,基於行為與侵害法益結果間之連帶關聯乃刑事客觀歸責之基本要件,固須與犯罪結果間有因果關聯,但不以具備直接因果關係為必要,舉凡予正犯以物質或精神上之助力,對侵害法益結果發生有直接重要關係,縱其於犯罪之進行並非不可或缺,或所提供之助益未具關鍵性影響,亦屬幫助犯罪之行為(最高法院102年度台上字第1650號判決參照 )。是以,本件被告以提供第三人證件等資料之方式,幫助他人填載不實會計憑證,雖非親自參與填載不實會計憑證之構成要件行為,然其提供相關資料使不知情之第三人進而遭掛名為公司名義負責人之行為,係對他人遂行填載不實會計憑證之犯行資以助力,應論以幫助犯。又雖稅捐稽徵法第43條之幫助犯第41條或第42條之罪,為稅捐稽徵法認定幫助犯之特別規定,屬於一獨立之犯罪型態,與刑法上幫助犯之具絕對從屬性質者不同,不必有正犯之存在亦能成立犯罪 (參見最高法院77年度台上字第4697號判決、司法院(81)廳刑一字第8709號意旨 )。但本件被告所提供第三人之證件資料,雖非親自參與虛開不實統一發票,並非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三條獨立之犯罪型態,然其提供相關資料使不知情之第三人進而遭掛名為公司名義負責人之行為,係對他人虛開不實統一發票之犯行資以助力,應論以幫助犯。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之幫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及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項之幫助逃漏稅捐罪。被告以一行為同時觸犯幫助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及幫助納稅義務人逃漏稅捐 2罪,為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之規定,從一重論以商業會計法第 71條第1款之幫助商業負責人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又本件被告所為屬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依刑法第30條第 2項幫助犯之規定,減輕其刑。 (二)爰以行為人之責任,審酌被告所實行之幫助行為,令他人得以規避法規,以填載不實會計憑證逃漏稅捐及虛開不實之統一發票之方式幫助他人逃漏稅捐,造成國家稅賦短收,且損害稅捐稽徵機關對於課稅管理之正確性及課稅之公平性,實屬可議,惟念及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 項、第454條第1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稅捐稽徵法第43 條第1項、第41條,刑法第11條前段、第30條第1項、第2 項、第55條、第41條第1項前段,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翌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第二審合議庭。(須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1 日花蓮簡易庭 法 官 吳志強 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判決不服,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應抄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0 月 21 日書記官 唐千惠 附錄論罪科刑法條: 商業會計法第71條 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新臺幣 60 萬元以下罰金: 一、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或記入帳冊。 二、故意使應保存之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滅失毀損。 三、偽造或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報表內容或毀損其頁數。 四、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五、其他利用不正當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稅捐稽徵法第43條 教唆或幫助犯第 41 條或第 42 條之罪者,處 3 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新台幣 6 萬元以下罰金。 稅務人員、執行業務之律師、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稅務稽徵人員違反第 33 條規定者,除觸犯刑法者移送法辦外,處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稅捐稽徵法第41條 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 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亞伯頓公司取具不實進項統一發票列表 ┌──┬─────┬────┬─────┬────┬──────┐ │編號│營業人名稱│開立年月│銷售額 │營業稅額│發票字軌 │ │ │ │ │ │ │ │ │ │ │ │ │ │ │ ├──┼─────┼────┼─────┼────┼──────┤ │ 1 │伊芙國際有│98年3月 │218,000 │10,900 │E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 │ │116,000 │5,800 │EU00000000 │ │ │ │ ├─────┼────┼──────┤ │ │ │ │213,800 │10,690 │EU00000000 │ │ │ ├────┼─────┼────┼──────┤ │ │ │98年4月 │184,000 │9,200 │EU00000000 │ │ │ ├────┼─────┼────┼──────┤ │ │ │98年5月 │184,000 │9,200 │FU00000000 │ │ │ ├────┼─────┼────┼──────┤ │ │ │98年11月│500,000 │25,000 │JU00000000( │ │ │ │ │ │ │聲請書附表一│ │ │ │ │ │ │誤載為:JI,│ │ │ │ │ │ │應予更正)。 │ │ │ │ │ │ │ │ ├──┼─────┼────┼─────┼────┼──────┤ │ 2 │春香高爾夫│98年3月 │433,333 │21,667 │EU00000000 │ │ │球用品有限│ ├─────┼────┼──────┤ │ │公司。 │ │380,000 │19,000 │EU00000000 │ │ │ │ ├─────┼────┼──────┤ │ │ │ │476,190 │23,180 │EU00000000 │ │ │ │ │ │ │ │ │ │ │ ├─────┼────┼──────┤ │ │ │ │466,190 │23,310 │EU00000000 │ │ │ │ ├─────┼────┼──────┤ │ │ │ │487,619 │24,381 │EU00000000 │ │ │ │ ├─────┼────┼──────┤ │ │ │ │427,429 │21,371 │EU00000000 │ │ │ │ ├─────┼────┼──────┤ │ │ │ │443.333 │22,167 │EU00000000 │ ├──┼─────┼────┼─────┼────┼──────┤ │ 3 │諾貝塔國際│98年4月 │568,571 │28,429 │EU00000000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98,286 │14,914 │EU00000000 │ ├──┼─────┼────┼─────┼────┼──────┤ │ 4 │宏碁寶有限│98年5月 │280,000 │14,000 │FU00000000 │ │ │公司。 │ ├─────┼────┼──────┤ │ │ │ │280,000 │14,000 │FU00000000 │ │ │ │ ├─────┼────┼──────┤ │ │ │ │290,000 │14,500 │FU00000000 │ │ │ ├────┼─────┼────┼──────┤ │ │ │98年7月 │95,000 │4,750 │GU00000000 │ │ │ │ ├─────┼────┼──────┤ │ │ │ │85,000 │4,250 │GU00000000( │ │ │ │ │ │ │聲請書漏載:│ │ │ │ │ │ │8,應予更正 │ │ │ │ │ │ │。) │ │ │ │ ├─────┼────┼──────┤ │ │ │ │100,000 │5,000 │GU00000000 │ │ │ │ ├─────┼────┼──────┤ │ │ │ │110,000 │5,500 │GU00000000 │ │ │ │ ├─────┼────┼──────┤ │ │ │ │90,000 │4,500 │GU00000000 │ │ │ │ ├─────┼────┼──────┤ │ │ │ │105,000 │5,250 │GU00000000 │ │ │ │ ├─────┼────┼──────┤ │ │ │ │120,000 │6,000 │GU00000000 │ │ │ │ ├─────┼────┼──────┤ │ │ │ │90,000 │4,500 │GU00000000 │ │ │ ├────┼─────┼────┼──────┤ │ │ │98年8月 │105,000 │5,200 │GU00000000 │ │ │ │ ├─────┼────┼──────┤ │ │ │ │100,000 │5,000 │GU00000000 │ ├──┼─────┼────┼─────┼────┼──────┤ │ 5 │高樓工程有│98年9月 │700,000 │35,000 │H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98年10月│420,000 │21,000 │HU00000000 │ ├──┼─────┼────┼─────┼────┼──────┤ │ 6 │東江工程有│98年11月│560,000 │28,000 │J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 │ ├──┴─────┴────┼─────┼────┼──────┤ │合計: │8,926,751 │446,339 │31張。 │ │(聲請書就漏載及誤載營業稅 │ │ │ │ │額部分,ㄧ併加以更正。) │ │ │ │ └─────────────┴─────┴────┴──────┘ 附表二: 亞伯頓公司開立不實銷售統一發票列表 ┌──┬─────┬────┬─────┬────┬──────┐ │編號│營業人名稱│取得年月│銷售額 │營業稅額│發票字軌 │ ├──┼─────┼────┼─────┼────┼──────┤ │ 1 │派維爾科技│98年5月 │44,865 │2,243 │FU00000000 │ │ │股份有限公├────┼─────┼────┼──────┤ │ │司。 │98年6月 │64,731 │3,237 │FU00000000 │ │ │ ├────┼─────┼────┼──────┤ │ │ │98年7月 │4,946 │247 │GU00000000 │ │ │ ├────┼─────┼────┼──────┤ │ │ │98年8月 │3,643 │182 │GU00000000 │ │ │ ├────┼─────┼────┼──────┤ │ │ │98年9月 │3,466 │173 │HU00000000 │ │ │ ├────┼─────┼────┼──────┤ │ │ │98年11月│7,661 │383 │JU00000000 │ ├──┼─────┼────┼─────┼────┼──────┤ │ 2 │卡利企業有│98年5月 │118,857 │5,943 │F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98年7月 │255,000 │12,750 │GU00000000 │ │ │ ├────┼─────┼────┼──────┤ │ │ │98年8月 │287,000 │14,350 │GU00000000 │ │ │ ├────┼─────┼────┼──────┤ │ │ │98年9月 │285,714 │14,286 │HU00000000 │ │ │ │ ├─────┼────┼──────┤ │ │ │ │261,905 │13,095 │HU00000000 │ ├──┼─────┼────┼─────┼────┼──────┤ │ 3 │艾爾企業有│98年6月 │90,800 │4,540 │F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 │ │384,000 │19,200 │FU00000000 │ │ │ ├────┼─────┼────┼──────┤ │ │ │98年9月 │229,200 │11,460 │HU00000000 │ │ │ │ ├─────┼────┼──────┤ │ │ │ │206,920 │10,346 │HU00000000 │ │ │ ├────┼─────┼────┼──────┤ │ │ │98年10月│216,300 │10,815 │HU00000000 │ │ │ ├────┼─────┼────┼──────┤ │ │ │98年11月│313,200 │15,660 │JU00000000 │ │ │ │ ├─────┼────┼──────┤ │ │ │ │303,000 │15,150 │JU00000000 │ │ │ │ ├─────┼────┼──────┤ │ │ │ │301,160 │15,058 │JU00000000 │ ├──┼─────┼────┼─────┼────┼──────┤ │ 4 │天億工程有│98年6月 │955,000 │47,750 │F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98年7月 │560,000 │28,000 │GU00000000 │ │ │ │ ├─────┼────┼──────┤ │ │ │ │160,000 │8,000 │GU00000000 │ ├──┼─────┼────┼─────┼────┼──────┤ │ 5 │福鉅工程有│98年7月 │185,000 │9,250 │G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 │ │ │ ├────┼─────┼────┼──────┤ │ │ │98年8月 │188,000 │9,400 │GU00000000 │ │ │ │ ├─────┼────┼──────┤ │ │ │ │168,500 │8,425 │GU00000000 │ │ │ │ ├─────┼────┼──────┤ │ │ │ │168,500 │8,425 │GU00000000 │ │ │ ├────┼─────┼────┼──────┤ │ │ │98年9月 │400,000 │20,000 │HU00000000 │ │ │ ├────┼─────┼────┼──────┤ │ │ │98年10月│600,000 │30,000 │HU00000000 │ │ │ │ ├─────┼────┼──────┤ │ │ │ │600,000 │30,000 │HU00000000 │ │ │ ├────┼─────┼────┼──────┤ │ │ │98年11月│800,000 │40,000 │JU00000000 │ ├──┼─────┼────┼─────┼────┼──────┤ │ 6 │金三合股份│98年7月 │32,381 │1,619 │GU00000000 │ │ │有限公司。│ │ │ │ │ ├──┼─────┼────┼─────┼────┼──────┤ │ 7 │中正運動器│98年8月 │66,857 │3,343 │GU00000000 │ │ │材社。 │ │ │ │ │ ├──┼─────┼────┼─────┼────┼──────┤ │ 8 │豪安雷射切│98年9月 │47,619 │2,381 │HU00000000 │ │ │割公司。 │ │ │ │ │ ├──┼─────┼────┼─────┼────┼──────┤ │ 9 │鑫兆豐國際│98年8月 │525,000 │26,250 │GU00000000 │ │ │企業有限公│ ├─────┼────┼──────┤ │ │司。 │ │505,000 │25,250 │GU00000000 │ │ │ │ ├─────┼────┼──────┤ │ │ │ │515,000 │25,750 │GU00000000 │ ├──┼─────┼────┼─────┼────┼──────┤ │10 │利蓉企業有│98年9月 │361,600 │18,080 │H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 │ │ │ ├────┼─────┼────┼──────┤ │ │ │98年10月│151,500 │7,575 │HU00000000 │ ├──┼─────┼────┼─────┼────┼──────┤ │11 │精英電腦股│98年10月│2,857 │143 │HU00000000 │ │ │份有限公司│ ├─────┼────┼──────┤ │ │。 │ │2,857 │143 │HU00000000 │ ├──┼─────┼────┼─────┼────┼──────┤ │12 │久威股份有│98年10月│23,810 │1,190 │HU00000000 │ │ │限公司。 │ ├─────┼────┼──────┤ │ │ │ │25,429 │1,271 │HU00000000 │ ├──┴─────┴────┼─────┼────┼──────┤ │合計: │ │ │ │ │(聲請書就誤載取得年月及營 │10,427,278│521,363 │42張。 │ │業稅額部分,ㄧ併加以更正。│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