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刑事裁定
113年度聲字第18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孫建智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3年度執聲字第15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孫建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貳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孫建智(下稱受刑人)因殺人未遂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又定應執行之刑,應由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檢察官聲請該法院依上開規定裁定,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亦有明文規定。
三、經查:
㈠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經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有如附表所示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附卷可憑。
㈡受刑人所犯如附表各編號(下稱編號)所示之各罪,編號10、11、12、14、15、16所示之罪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編號13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編號1至9、17至21所示之罪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合於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情形。茲檢察官依受刑人之請求聲請合併定其應執行之刑,有本院112年度聲更一字第1號聲明異議裁定(認同受刑人孫建智之主張,檢察官接續執行所定執行刑,結果受刑人合計應執行之刑期為有期徒刑31年11月,陷受刑人於接續執行更長刑期之之不利地位,而有客觀上責罰顯不相當之情形,屬一事不再理原則之特殊例外情形,而得透過重新裁量程序改組搭配)及113年2月2日訊問筆錄可稽(執聲卷第6至10頁),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
㈢另:
⒈編號2至9、10、11所示之罪,曾經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下稱花蓮地院)以105年度訴字第111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7月確定。
⒉編號15、16所示之罪,曾經花蓮地院以106年度原訴字第70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確定。
⒊編號14、15、16所示之罪,曾經花蓮地院以110年度聲字第193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確定。
⒋編號17至21所示之罪,曾經本院以107年度原上訴字第34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確定。則附表編號2至9、10、11、14至16、17至21之原裁判關於定應執行刑部分之基礎,將因本院重新裁定而使原定應執行刑當然失效。惟考量法律性內部界限之拘束,更不得重於原裁判原定之應執行刑,使受刑人陷於更不利之結果。
㈣並衡酌受刑人人格、受刑人之意見(給我一個適當的量刑,讓我有機會可以出去侍奉母親等語)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編號1至9、18至20各罪均為販賣毒品罪,編號10、12、16各罪均為施用第二級毒品,編號11是持有第一級毒品,編號13則是轉讓禁藥罪,編號14、15及21是非法持有子彈及槍枝罪,編號17是殺人未遂罪,分屬侵害國家社會法益、戕害身體、人身安全等犯罪)、犯罪時間之分布在000年0月間某日至000年0月00日間,其中販賣毒品時間分別集中104年9月、105年1月至3月、106年2月,多次販賣毒品對法益侵害之加重效應,前未能就全部販賣毒品犯行一併審酌量刑及合併定應執行刑,各罪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刑罰邊際效應隨刑期而遞減及行為人所生痛苦程度隨刑期而遞增,復考量受刑人復歸社會之可能性,而為整體評價後,爰定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㈤另如編號10、11、12、14、15、16所示之罪原雖得易科罰金,但因與編號1至9、13、17至21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合併處罰結果,本院於定應執行刑時,自無庸為易科罰金折算標準記載。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 官 林慧英
附表:受刑人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三級毒品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6月 有期徒刑3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4年9月7日 105年1月30日 105年1月2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花蓮地檢104年度毒偵字第943號及104年度偵字第3905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花高分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 號 105年度上訴字第104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判決日期 105年8月16日 105年7月20日 105年7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 號 106年度台上字第1637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6年5月18日 106年6月1日 106年6月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 註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57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0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0號 編號2至9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7月 有期徒刑3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5年3月2日 105年1月26日 105年2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 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判決日期 105年7月20日 105年7月20日 105年7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 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6年6月1日 106年6月1日 106年6月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 註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0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0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0號 編號2至9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7月 有期徒刑3年11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犯 罪 日 期 105年3月5日 105年2月12日 105年2月2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 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判決日期 105年7月20日 105年7月20日 105年7月2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 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6年6月1日 106年6月1日 106年6月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 註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0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0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0號 編號2至9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持有第一級毒品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5年3月12日 105年3月14日 105年9月14日21時回溯96小時內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花蓮地檢105年度偵字第985、1011、1257、1258、1259號及105年度毒偵字第470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毒偵緝字第8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 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6年度花簡字第275號 判決日期 105年7月20日 105年7月20日 106年7月14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案 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5年度訴字第111號 106年度花簡字第275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6年6月1日 106年6月1日 106年7月3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得易科 得社勞 得易科 得社勞 得易科 得社勞 備 註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1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1691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2523號 編號10至11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藥事法 (轉讓禁藥罪)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非法持有子彈罪)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非法持有子彈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5月 犯 罪 日 期 105年2月15日 000年0月間某日至105年11月6日 000年0月間某日至106年4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緝字第128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3924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615、1969、2967、2968、4158號及106年度毒偵字第98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花高分院(原聲請書誤載為花蓮地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204號 107年度訴字第66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34號 (原聲請書誤載為107年度原訴字第70號) 判決日期 106年10月25日 107年3月30日 107年10月12日(原聲請書誤載為107年4月3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蓮地院 最高法院(原聲請書誤載為花蓮地院) 案 號 106年度訴字第204號 107年度訴字第66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2046號(原聲請書誤載為107年度原訴字第70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6年11月14日 107年4月30日 108年8月1日(原聲請書誤載為107年5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 得社勞 得易科 得社勞 得易科 得社勞 備 註 花蓮地檢106年度執字第3806號 花蓮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814號 花蓮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910號 編號15至16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殺人未遂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10年 有期徒刑4年 犯 罪 日 期 106年4月23日 106年4月25日 106年2月8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615、1969、2967、2968、4158號及106年度毒偵字第982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615、1969、2967、2968、4158號及106年度毒偵字第982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615、1969、2967、2968、4158號及106年度毒偵字第98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花蓮地院 花高分院 花高分院 案 號 106年度原訴字第70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34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34號 判決日期 107年4月30日 107年10月12日 107年10月12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花蓮地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6年度原訴字第70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2046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2046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7年5月28日 108年8月1日 108年8月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得易科 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 註 花蓮地檢107年度執字第1910號 花蓮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048號 花蓮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048號 編號15至16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編號17至21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販賣第二級毒品罪)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非法持有槍枝罪)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3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6年2月9日 106年2月22日 000年0月間某日至106年4月19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 度 案 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615、1969、2967、2968、4158號及106年度毒偵字第982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615、1969、2967、2968、4158號及106年度毒偵字第982號 花蓮地檢106年度偵字第1615、1969、2967、2968、4158號及106年度毒偵字第982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花高分院 花高分院 花高分院 案 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34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34號 107年度原上訴字第34號 判決日期 107年10月12日 107年10月12日 107年10月12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2046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2046號 108年度台上字第2046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08年8月1日 108年8月1日 108年8月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不得易科 不得社勞 備 註 花蓮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048號 花蓮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048號 花蓮地檢108年度執字第2048號 編號17至21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