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4年度聲字第1171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04年度聲字第1171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殷信忠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103 年度上訴字第1053號),於判決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聲請更定累犯之刑(104 年度執聲字第490 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殷信忠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肆罪,累犯,各更定其刑如附表各編號「更定後之刑」所示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殷信忠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前經本院於民國104 年1 月6 日以103 年度上訴字第1053號判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3 年度偵字第7983號提起公訴)判處有期徒刑7 月、3 年8 月(2 次)、3 年9 月,應執行有期刑5 年確定後,已送監執行中。茲發覺該受刑人於前述犯罪前,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101 年毒偵字第3964號),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於101 年10月17日以101 年度簡字第4604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為5 月,並已於102 年2 月18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其於受有期徒刑之執行完畢後未逾5年,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為累犯,依刑法第47條規定,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爰依刑法第48條前段、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更定其刑等語。
二、按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 年以內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刑法第47條第1 項定有明文。又依刑法第48條前段規定,裁判確定後,發覺為累犯者,依前條之規定更定其刑。而依刑法第48條規定應更定其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之,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亦定有明文。
三、又刑法第47條所規定累犯之加重,以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 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其要件。良以累犯之人,既曾犯罪受罰,當知改悔向上,竟又重蹈前愆,足見其刑罰感應力薄弱,基於特別預防之法理,非加重其刑不足使其覺悟,並兼顧社會防衛之效果。職是,應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者,主要在於行為人是否曾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猶無法達到刑罰矯正之目的為要。而數罪併罰之案件,雖應依刑法第50條、第51條規定就數罪所宣告之刑定其應執行之刑,然此僅屬就數罪之刑,如何定其應執行者之問題,本於數宣告刑,應有數刑罰權,此項執行方法之規定,並不能推翻被告所犯係數罪之本質,若其中一罪之刑已執行完畢,自不因嗣後定其執行刑而影響先前一罪已執行完畢之事實,謂無累犯規定之適用(最高法院104 年度第6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旨)。
四、經查,受刑人於附表各編號「犯罪時間」及「犯罪地點」欄所示時、地犯轉讓禁藥罪及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經本院以103 年度上訴字第1053號判決判處如附表各編號「原確定判決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嗣受刑人就此提起上訴,復經最高法院以104 年度台上字第1138號判決駁回上訴而告確定,有上開判決書在卷可憑。惟受刑人於前述犯罪前,曾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經原審法院於101 年10月17日以101 年度簡字第4604號判決處有期徒刑5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 千元折算壹日確定,於102 年2 月18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有受刑人之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暨上開判決影本附卷可稽,故意再犯附表所示之轉讓禁藥罪、販賣第二級毒品等肆罪,均係在所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執行完畢5 年以內,應構成累犯。原確定判決未依法論以累犯,茲檢察官向本院聲請更定累犯之刑,本院審核後認檢察官之聲請為正當,爰依上揭規定更定其刑如附表各編號「更定後之刑」欄所示,並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據上論斷,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48條、第47條第1 項,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犯罪時間│犯罪地點 │原確定判決宣告刑 │更定後之刑 │ │號│ │ │ │ │ ├─┼────┼─────┼─────────┼─────────┤ │ 1│102 年7 │高雄市鳳山│殷信忠犯藥事法第83│殷信忠犯藥事法第83│ │ │月29日23│區誠德街11│條第1 項之轉讓禁藥│條第1 項之轉讓禁藥│ │ │時9 分許│1 號11樓之│罪,處有期徒刑柒月│罪,累犯,處有期徒│ │ │ │住處樓下 │。 │刑捌月。 │ ├─┼────┼─────┼─────────┼─────────┤ │ 2│102 年8 │同上 │殷信忠販賣第二級毒│殷信忠販賣第二級毒│ │ │月1 日13│ │品,處有期徒刑叁年│品,累犯,處有期徒│ │ │時30分許│ │捌月。 │刑叁年拾月。 │ ├─┼────┼─────┼─────────┼─────────┤ │ │102 年8 │同上 │殷信忠販賣第二級毒│殷信忠販賣第二級毒│ │3 │月1 日16│ │品,處有期徒刑叁年│品,累犯,處有期徒│ │ │時35分許│ │捌月。 │刑叁年拾月。 │ ├─┼────┼─────┼─────────┼─────────┤ │ │102 年8 │同上 │殷信忠販賣第二級毒│殷信忠販賣第二級毒│ │4 │月24日13│ │品,處有期徒刑叁年│品,累犯,處有期徒│ │ │時45分許│ │玖月。 │刑叁年拾壹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