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9年度聲字第6101號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99年度聲字第6101號
- 聲請人
-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吳國宏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99年度執聲字第3864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吳國宏所犯如附表所列之罪,所處如附表所列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吳國宏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受刑人吳國宏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先後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確定,有各該刑事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 份在卷可參,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依刑法第51條第5 款,定其應執行之刑。
三、據上論斷,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 條第1 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 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 編號 │ 1. │ 2. │ 3. │ ├───────┼─────────────┼─────────────┼─────────────┤ │ 罪名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 │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柒月 │有期徒刑伍月 │有期徒刑捌月 │ ├───────┼─────────────┼─────────────┼─────────────┤ │ 所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1 │ │ │項 │項 │項 │ ├───────┼─────────────┼─────────────┼─────────────┤ │ 犯罪日期 │97年5 月9 日 │97年5 月7 日23時許 │98年1 月8 日8 、9 時許 │ ├───────┼─────────────┼─────────────┼─────────────┤ │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 │關年度及案號 │度毒偵字第4443號 │度毒偵字第4443號 │度毒偵字第488 號 │ ├──┬────┼─────────────┼─────────────┼─────────────┤ │ 最│法 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後├────┼─────────────┼─────────────┼─────────────┤ │ 事│案 號 │98年度訴字第41號 │98年度訴字第41號 │99年度訴緝字第203 號 │ │ 實├────┼─────────────┼─────────────┼─────────────┤ │ 審│判決日期│98年5 月26日 │98年5 月26日 │99年8 月31日 │ ├──┼────┼─────────────┼─────────────┼─────────────┤ │ 確│法 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定├────┼─────────────┼─────────────┼─────────────┤ │ 判│案 號 │98年度上訴字第2711號 │98年度上訴字第2711號 │99年度訴緝字第203 號 │ │ 決├────┼─────────────┼─────────────┼─────────────┤ │ │確定日期│98年8 月17日 │98年8 月17日 │99年9 月20日 │ └──┴────┴─────────────┴─────────────┴─────────────┘ ┌───────┬─────────────┐ │ 編號 │ 4. │ ├───────┼─────────────┤ │ 罪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罪 │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伍月 │ ├───────┼─────────────┤ │ 所犯法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第2 │ │ │項 │ ├───────┼─────────────┤ │ 犯罪日期 │98年1 月8 日 │ ├───────┼─────────────┤ │偵查(自訴)機│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98年│ │關年度及案號 │度毒偵字第488 號 │ ├──┬────┼─────────────┤ │ 最│法 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後├────┼─────────────┤ │ 事│案 號 │99年度訴緝字第203 號 │ │ 實├────┼─────────────┤ │ 審│判決日期│99年8 月31日 │ ├──┼────┼─────────────┤ │ 確│法 院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 │ │ 定├────┼─────────────┤ │ 判│案 號 │99年度訴緝字第203 號 │ │ 決├────┼─────────────┤ │ │確定日期│99年9 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