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6 分鐘讀完全文 2,10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1579號

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刑事裁判日期 101 年 04 月 27 日

法官劉國賓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1年度聲字第1579號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瑞文

      呂國安

上列聲請人因被告等犯賭博案件,聲請宣告沒收物(100年度緩字第1642號、第1742號、101年度執聲字第117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扣案之電子遊戲機臺壹臺(含IC板壹片)、新臺幣壹仟陸佰肆拾捌元,均沒收。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被告陳瑞文、呂國安前因涉犯賭博案件,業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0年速偵字第1418號為緩起訴處分,於民國100年4月11日確定,101年4月10日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扣案之賭博電玩機具1臺(含IC板1片)、賭資新臺幣(下同)1640元等物,分別係當場賭博之器具及在賭檯處之財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項、第266條第2項規定聲請宣告單獨沒收等語。

二、按沒收,除有特別規定者外,於裁判時併宣告之;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得單獨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定有明文。次按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亦為刑法第266條第2項所明定。據此,當場賭博之器具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均為刑法第40條第2項所稱專科沒收之物。又刑法第40條之修正理由為:「一、按特別刑事法律如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或其他可單獨宣告沒收者,因不限於裁判時併予宣告,爰增訂『除有特別規定者外』文字,以資區別。二、刑法分則或刑事特別法關於專科沒收之物,例如偽造之印章、印文、有價證券、信用卡、貨幣,雖非違禁物,然其性質究不宜任令在外流通,自有單獨宣告沒收之必要,爰於第2項增訂之。」足認上開條文修正後,已明確表示當扣案物為「非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檢察官依法為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確定後,因無主刑之存在,應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聲請法院單獨宣告沒收;若扣案物為「違禁物或專科沒收之物」時,檢察官則應依刑法第40條第2項及各該違禁物、專科沒收等規定,單獨聲請法院宣告沒收(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98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提案第39號之研討結果參照)。又按刑法第266條第2項之規定,係指因賭博案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遭查獲而扣案之財物而言,是法院於適用刑法第266條第2項之規定諭知沒收,自應依職權調查扣案之財物,是否在賭檯上遭查獲,以為能否適用該條之依據(最高法院96年度臺非字第185號判決參照)。

三、經查,被告陳瑞文、呂國安因上開案件,業經聲請人以被告等犯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賭博罪嫌為由,以100年度速偵字第1418號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又上開緩起訴處分已於101年4月10日期滿未經撤銷,被告陳瑞文並依命令向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甘霖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帳戶支付1萬元、被告呂國安已參加法治教育3場次,2人均已履行緩起訴處分所載事項等情,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緩字第1642號卷、100年度緩字第1742號卷、100年度緩護命字第517號卷在卷可查。而本件扣案之賭資1640元係在機臺內及呂國安身上查獲,屬賭檯及兌換籌碼處之財物,業據被告陳瑞文、呂國安分別於警詢中供承不諱(警卷第3頁背面至第4頁、第6頁),依上開規定,不問屬於犯人與否,自得對該等扣案物單獨宣告沒收。至於扣案之電子遊戲機臺1臺(含IC板1片),係屬某不詳姓名年籍之共犯所有,交陳瑞文保管且為供本件賭博使用,業據被告陳瑞文供述明確(警卷第3頁背面),是聲請書記載上開扣案物為當場賭博之器具及在賭檯之財物,應係誤載,而應屬犯罪行為人所有供犯罪所用之物,亦得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綜上所述,本件聲請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20條、第259條之1,刑法第40條第2項、第266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上正本証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7 日

刑事第一庭 法 官 劉國賓

書記官 張隆成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4 月 27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度聲字第1579號於民國 101 年 04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單獨宣告沒收,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