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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1487號

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4 月 21 日

法官李婉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聲字第1487號

聲請人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賴柏村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

刑(110年度執聲字第103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賴柏村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理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定有明文。

二、本件受刑人因毒品、藥事法案件,經本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合計如附表所示之刑為有期徒刑13年,其中附表編號一至六之案件,前經本院以110年度聲字第698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確定,本件受刑人所應執行之刑,應在有期徒刑3年9月以上,不得逾有期徒刑7年3月),並均經確定在案,有上開案件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等在卷可憑。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認為本件聲請與首揭法條規定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應附繕本)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1 日

刑事第十庭 法 官 李婉玉

書記官 張珮琦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4 月 21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受刑人  賴柏村   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
│編號        │         一         │         二         │         三         │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事法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
├──────┼──────────┼──────────┼──────────┤
│犯罪日期    │109年3月4日         │108年11月20日       │109年5月13日        │
├──────┼──────────┼──────────┼──────────┤
│偵查(自訴)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關年度案號  │109年度毒偵字第651號│109年度偵字第17970號│109年度偵字第15293號│
│            │                    │                    │、第15294號、第20848│
│            │                    │                    │號                  │
├─┬────┼──────────┼──────────┼──────────┤
│最│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後├────┼──────────┼──────────┼──────────┤
│事│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258號 │109年度訴字第1776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6號 │
│實├────┼──────────┼──────────┼──────────┤
│審│判決日期│109年7月14日        │109年8月21日        │109年10月7日        │
├─┼────┼──────────┼──────────┼──────────┤
│確│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定├────┼──────────┼──────────┼──────────┤
│判│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258號 │109年度訴字第1776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6號 │
│決├────┼──────────┼──────────┼──────────┤
│  │判決確定│109年8月12日        │109年8月21日        │109年11月23日       │
│  │日期    │                    │                    │                    │
├─┴────┼──────────┼──────────┼──────────┤
│是否為得易科│否                  │否                  │否                  │
│罰金之案件  │                    │                    │                    │
├──────┼──────────┼──────────┼──────────┤
│備註        │                    │                    │                    │
│            │                    │                    │                    │
└──────┴──────────┴──────────┴──────────┘
┌──────┬──────────┬──────────┬──────────┐
│編號        │         四         │         五         │         六         │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藥事法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7月         │
├──────┼──────────┼──────────┼──────────┤
│犯罪日期    │109年5月11日        │109年5月9日         │109年5月14日        │
├──────┼──────────┼──────────┼──────────┤
│偵查(自訴)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關年度案號  │109年度偵字第15293號│109年度偵字第15293號│109年度偵字第15293號│
│            │、第15294號、第20848│、第15294號、第20848│、第15294號、第20848│
│            │號                  │號                  │號                  │
├─┬────┼──────────┼──────────┼──────────┤
│最│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後├────┼──────────┼──────────┼──────────┤
│事│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6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6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6號 │
│實├────┼──────────┼──────────┼──────────┤
│審│判決日期│109年10月7日        │109年10月7日        │109年10月7日        │
├─┼────┼──────────┼──────────┼──────────┤
│確│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定├────┼──────────┼──────────┼──────────┤
│判│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6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6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6號 │
│決├────┼──────────┼──────────┼──────────┤
│  │判決確定│民國109年11月23日   │民國109年11月23日   │民國109年11月23日   │
│  │日期    │                    │                    │                    │
├─┴────┼──────────┼──────────┼──────────┤
│是否為得易科│否                  │否                  │否                  │
│罰金之案件  │                    │                    │                    │
├──────┼──────────┼──────────┼──────────┤
│備註        │                    │                    │                    │
│            │                    │                    │                    │
└──────┴──────────┴──────────┴──────────┘
┌──────┬──────────┐
│編號        │         七         │
├──────┼──────────┤
│罪名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
│宣告刑      │有期徒刑2年3月      │
├──────┼──────────┤
│犯罪日期    │108年10月27日       │
├──────┼──────────┤
│偵查(自訴)機│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
│關年度案號  │108年度偵字第30586號│
├─┬────┼──────────┤
│最│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後├────┼──────────┤
│事│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0號 │
│實├────┼──────────┤
│審│判決日期│109年12月30日       │
├─┼────┼──────────┤
│確│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定├────┼──────────┤
│判│案號    │109年度訴字第1690號 │
│決├────┼──────────┤
│  │判決確定│民國110年3月15日    │
│  │日期    │                    │
├─┴────┼──────────┤
│是否為得易科│否                  │
│罰金之案件  │                    │
├──────┼──────────┤
│備註        │                    │
│            │                    │
└──────┴──────────┘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聲字第1487號於民國 110 年 04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應執行之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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