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14年度聲字第4442號
- 聲請人
-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周秋峰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業經判決罪刑確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4年度執聲字第3808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A01所犯如附表二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拾年。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A01犯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一【即受刑人A01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一)】、二【即受刑人A01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二)】,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之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2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依下列各款定其應執行者:五、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三、本件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分別經法院判決判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且均經確定在案。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二編號1、3、7、10、11、13、17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均係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刑,其餘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均係不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刑,此有法院前案紀錄表及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判決書等附卷可稽。又本件受刑人於民國114年11月28日具狀向檢察官聲請就附表所列案件合併定應執行之刑,此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案件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佐。是檢察官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並無不合,應予准許。復審酌如附表二編號1至7、8之①②③、9至19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即本院114年度聲更一字第18號裁定附表一編號5至12及附表二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業經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17日,以114年度聲更一字第1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30年確定,有上開本院刑事裁定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足憑,爰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但書之規定,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即如附表二編號1至7、8之①②③、9至19,及編號8之④),定其應執行之刑為30年。至受刑人表示就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之刑,請求從輕量刑為有期徒刑24年以下,然本院114年度聲更一字第18號定應執行刑之裁定,於確定後即生實質確定力,本院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即如附表二編號1至7、8之①②③、9至19,及編號8之④)裁定之刑期,即不得較輕於上開確定裁定所定之執行刑30年,併此指明。
四、另聲請人聲請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一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定其應執之刑部分,因受刑人所犯如附表一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即本院114年度聲更一字第18號裁定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業經本院於114年11月17日,以114年度聲更一字第18號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確定,亦有上開本院刑事裁定及法院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佐。然本院114年度聲更一字第18號定應執行刑之裁定,於確定後即生實質確定力,聲請人就該確定裁定已定應執行刑之各罪,再行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已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本院自應就此部分之聲請予以駁回。至受刑人表示就附表一所示之罪所處之刑,請求從輕量刑為有期徒刑2年以下,然聲請人此部分聲請,已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而經本院駁回此部分之聲請,受刑人上開所請即屬無據,附此敘明。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第220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但書,裁定如主文。
附表一:【受刑人A01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一)】
附表二:【受刑人A01定應執行刑案件(二)】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侵入住宅竊盜 竊盜 施用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6月 有期徒刑7月(2次) 犯罪日期 103年4月間某日 103/05/29 103/02/24 103/05/26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16192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16192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毒偵字第147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易字第2197號 103年度易字第2197號 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等 判決日期 103/09/16 103/09/16 103/10/14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易字第2197號 103年度易字第2197號 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03/10/09 103/10/09 103/11/1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6686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6687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7878號 編號1至4與附表二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2月(中院106聲408號、106執更1476號) 編號 4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罪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3月(2次) 犯罪日期 103/02/26 103/05/26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毒偵字第147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等 判決日期 103/10/14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訴字第1383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03/11/1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3年度執字第17879號 編號1至4與附表二編號1至8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2月(中院106聲408號、106執更1476號) 編號 1 2 3 罪名 竊盜 ①販賣第二級毒品 ②販賣第一級毒品 幫助持有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①有期徒刑3年9月 ②有期徒刑7年10月 有期徒刑4月 犯罪日期 103/05/05 ①103年1月下旬某日 ②103/06/16 103年1月下旬起至2月上旬間某日晚上某時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8048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0094號等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009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審簡字第165號 103年度訴字第1588號 103年度訴字第1588號 判決日期 103/12/05 104/03/04 104/03/04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審簡字第165號 103年度訴字第1588號 103年度訴字第158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4/01/07 104/03/23 104/03/23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296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4980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4981號 編號1至8與附表一編號1至4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2月(中院106聲408號、106執更1476號) 編號 4 5 6 罪名 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 販賣第二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10月 有期徒刑5月 ①有期徒刑3年8月(3次) ②有期徒刑3年10月 ③有期徒刑3年9月 犯罪日期 103/05/18 103/01/02 103/04/26 103/05/17 103/05/20 103/04/28 103/05/05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18478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0095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432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中高分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易字第2770號 104年度侵上訴字第57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5號 判決日期 104/02/05 104/08/20 105/05/18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最高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3年度易字第2770號 104年度台上字第3564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4/03/09 104/11/19 105/06/13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得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5745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7073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371號 編號1至8與附表一編號1至4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2月(中院106聲408號、106執更1476號) 編號 7 8 9 罪名 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 ①販賣第一級毒品 ②販賣第一級毒品(2次) ③販賣第二級毒品(2次) ④侵入住宅竊盜罪 施用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4月 ①有期徒刑7年7月 ②有期徒刑7年8月(2次) ③有期徒刑3年8月(2次) ④有期徒刑1年 有期徒刑9月 犯罪日期 103/04/23~103/04/24 103/04/27 103/04/29 103/05/09 103/05/18 103/06/07 103/06/14 103/10/20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4325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16243號等 臺中地檢103年度毒偵字第2639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5號 103年度訴字第1778號等 104年度審訴字第96號 判決日期 105/05/18 105/09/13 104/03/05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訴字第1075號 103年度訴字第1778號等 104年度審訴字第9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06/13 105/10/11 104/03/30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372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8217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4982號 編號1至8與附表一編號1至4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2月(中院106聲408號、106執更1476號) 編號9至1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中院105聲5553號、106執更799號);編號11、15定應執行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中院105聲1178號、105罰執更9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 不能安全駕駛致交通危險 施用第一級毒品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 有期徒刑9月 犯罪日期 103/10/20 103/10/21 104/01/01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3年度毒偵字第2639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緝字第69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毒偵字第220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96號 104年度豐交簡字第193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253號 判決日期 104/03/05 104/03/23 104/04/22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96號 104年度豐交簡字第193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253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4/03/30 104/04/20 104/05/11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4983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5993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7435號 編號9至1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中院105聲5553號、106執更799號);編號11、15定應執行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中院105聲1178號、105罰執更9號) 編號 13 14 15 罪名 施用第二級毒品 ①侵入住宅竊盜 ②踰越牆垣侵入住宅竊盜 ③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 ①侵入住宅竊盜 ②侵入住宅竊盜 ③未經許可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 ④傷害 宣告刑 有期徒刑5月 ①有期徒刑9月 ②有期徒刑10月 ③有期徒刑1年 ①有期徒刑1年 ②有期徒刑1年 ③有期徒刑5年6月(併科罰金新臺幣6萬元) ④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4/01/01 103/11/12 103/11/28 103/12/24 ①103/12/02 ②103/12/20 ③104/01/01 ④103年12月初某不詳時間起至104年1月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毒偵字第220號等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110號等 臺中地檢103年度偵字第22647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253號 104年度審易字第1433號 104年度重訴字第760號等 判決日期 104/04/22 104/08/05 104/12/03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4年度審訴字第253號 104年度審易字第1433號 104年度重訴字第760號等 判決確定日期 104/05/11 104/08/31 105/01/0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7436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執字第12721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495號 編號9至1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中院105聲5553號、106執更799號);編號11、15定應執行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中院105聲1178號、105罰執更9號) 編號 16 17 18 罪名 ①攜帶兇器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 ②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 ③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 ④攜帶兇器竊盜 ⑤攜帶兇器竊盜 ⑥侵入住宅竊盜 ①竊盜 ②偽造署押 攜帶兇器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 宣告刑 ①有期徒刑1年 ②有期徒刑10月 ③有期徒刑1年2月 ④有期徒刑8月(3次) ①有期徒刑5月 ②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①103/12/15 ②103/11/02 ③103/12/16 ④103/11/17 ⑤103/12/04 ⑥103/12/02 ①103/12/04 ②103/12/24 103/12/06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309號等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5309號等 臺中地檢104年度偵字第14933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371號等 105年度審易字第371號等 105年度審易字第949號 判決日期 105/04/11 105/04/11 105/05/05 確定 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371號等 105年度審易字第371號等 105年度審易字第94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05/09 105/05/09 105/06/0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375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9376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8931號 編號9至1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中院105聲5553號、106執更799號);編號11、15定應執行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中院105聲1178號、105罰執更9號) 編號 19 (以下空白) (以下空白) 罪名 ①攜帶兇器毀壞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 ②攜帶兇器毀壞門扇侵入住宅竊盜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2次) 犯罪日期 103/11/08 103/11/11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5年度偵字第7544號等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2299號 判決日期 105/09/26 確定判決 法院 臺中地院 案號 105年度審易字第2299號 判決確定日期 105/10/24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05年度執字第17019號 編號9至19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4月(中院105聲5553號、106執更799號);編號11、15定應執行併科罰金新臺幣10萬元(中院105聲1178號、105罰執更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