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3 分鐘讀完全文 885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三七五號

違反著作權法刑事裁判日期 93 年 02 月 16 日

法官夏一簡源希鄧敏雄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三七五號

公訴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乙○○

右列被告等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二年度偵字第五七三九號),本院判決如左:

主文

本件公訴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詳如起訴書所載。

二、按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經撤回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並得不經言詞辯論為之,此為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三款、第三百零七條所明定。本件被告甲○○、乙○○二人,經檢察官以違反修正前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第九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起訴,惟上開二罪依同法第一百條前段之規定,均屬告訴乃論之罪,茲告訴人已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具狀撤回告訴,有告訴人民國九十三年二月十二日撤回告訴狀附卷可查。爰不經言詞辯論,為本件不受理判決之諭知。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三款、第三百零七條,判決如主文。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第六庭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須附繕本),上訴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十六 日

審判長法 官 夏一

法 官 簡源希

法 官 鄧敏雄

書記官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二 月 十六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易字第三七五號於民國 93 年 02 月 16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著作權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