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抗字第1355號
- 抗告人
- 即受刑人
- 陳志威
上列抗告人即受刑人因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裁定(110年度聲字第3122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抗告駁回。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抗告人即受刑人陳志威(下稱抗告人)犯罪時間為民國107年5月至9月,時間密接,於合併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程度較高,自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原裁定在各刑之最長期以上,各刑未定應執行刑與定應執行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應執行刑為14年8月,未充分考量抗告人所犯數罪所反應之人格特性,其所犯數罪大多屬相同犯罪類型,且所侵害者並非具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回復性之個人法益等特性及刑法目的相關之刑事政策,而有過度評價、致罪刑不相當,原裁定之裁量權行使,於公平正義、法律秩序理念及目的之規範已有所違背,請考量抗告人於同一時期所犯數罪為相同類型犯罪及其本身人格特性、犯罪目的、動機、手段、犯後態度等情狀,予以重新酌定應執行刑,為此,依法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為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以使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是個案之裁量判斷,除非有全然喪失權衡意義或其裁量行使顯然有違比例、平等諸原則之裁量權濫用情形,即不得任意指其為違法。
三、經查:
㈠抗告人因如附表所示各罪,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確定在案,符合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規定,此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原審依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依前揭說明,法院所定應執行之刑,應在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最長刑期(即有期徒刑2年2月)以上,不得逾越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之總和(即154年6月,計算式:〈2年2月×3〉+〈1年7月×2〉+〈1年6月×25〉+〈1年4月×14〉+〈1年3月×16〉+〈1年2月×31〉+〈1年1月×30〉=154年6月),且最長不得逾30年,並受如附表所示各應執行刑總和(即15年4月,計算式:13年+2年4月=15年4月)之拘束。原審以抗告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宣告刑為基礎,衡酌抗告人所犯各罪侵害法益之異同、對侵害法益之加重效應及時間、空間之密接程度,及各罪曾經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如附表備註欄所示)等情狀,而為整體評價後,並已予受刑人有陳述意見之機會(見原審卷第69、71頁),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4年8月,乃未逾越法律內部及外部界限之適法自由裁量職權行使,並無任何違法或不當,自應予維持。
㈡抗告人雖以前詞提出抗告。惟查:原裁定就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4年8月,較之受刑人所受各宣告刑之總和(最長不得逾30年,即以有期徒刑30年為總合),已獲致減少有期徒刑15年4月之利益,較之其所受各應執行刑之總和(即有期徒刑15年4月),亦獲致減少有期徒刑8月之利益,已於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目的之範圍內,給予抗告人適度之刑罰折扣,並未逾越自由裁量之內部性界限。又抗告人加入詐欺集團擔任車手、收水手工作,於短期間內犯上百罪,顯見其法治觀念薄弱,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益之人格特性,本院認並無更應酌定較低之執行刑之事由。
四、綜上所述,原審斟酌上情併予酌減總刑期,適度呈現抗告人應負責任,並無明顯過重而喪失權衡或有何違反比例、平等原則或與內部性界限之法律目的及罪刑公平性等情。抗告意旨猶執前詞提起抗告,難認有據,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 號 1 2 3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4月(3次) 有期徒刑1年3月(5次) 有期徒刑1年2月(7次) 犯 罪 日 期 107年6月5日(2次)、 107年6月7日 107年5月26日(4次)、 107年6月8日 107年5月26日(4次)、 107年5月25日(2次)、 107年6月8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490號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490號 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249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訴字第219號 108年度訴字第219號 108年度訴字第219號 判決日期 108年8月14日 108年8月14日 108年8月1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訴字第219號 108年度訴字第219號 108年度訴字第219號 確定日期 108年9月9日 108年9月9日 108年9月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18部分,前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35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 編 號 4 5 6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7月(2次) 有期徒刑1年4月(4次) 有期徒刑1年6月(24次) 犯 罪 日 期 107年8月30日(2次) 107年8月30日(4次) 107年9月9日(2次)、 107年8月16日(12次)、107年8月31日(7次)、 107年8月8日(2次)、 107年8月29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744號 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7744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9546、11067、12625、12684號、108年度偵字第3951號、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471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1084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1084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758號 判決日期 108年12月25日 108年12月25日 108年11月28日 確定判 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最高法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1084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1084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1383號 確定日期 109年1月30日 109年1月30日 109年3月1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18部分,前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35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 編 號 7 8 9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2月(2次) 有期徒刑2年2月(3次)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7年9月9日、 107年8月8日 107年8月16日、 107年8月31日、 107年8月8日 107年8月7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9546、11067、 12625、12684號、108年度偵字第3951號、臺灣苗栗 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471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260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758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758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3222號 判決日期 108年11月28日 108年11月28日 108年12月2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判決字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1383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1383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3222號 確定日期 109年3月11日 109年3月11日 109年3月1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18部分,前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35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1月(17次) 有期徒刑1年2月(14次) 犯 罪 日 期 107年8月7日(2次) 107年5月13日(2次)、 107年8月2日(3次)、 107年8月4日(3次)、 107年8月9日、 107年8月10日、 107年8月12日(6次)、 107年9月5日 107年5月13日、 107年8月4日(4次)、 107年8月6日、 107年8月10日、 107年8月11日至12日、 107年8月12日(3次)、 107年9月4日、 107年9月5日、 107年9月8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4260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4、66、84、 1437、1520、2170、2720、2764、4270、5464、 3367、3951、5143號 最後事 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3222號 108年度訴字第734、735、736號、109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08年度訴字第734、735、736號、109年度訴緝字第12號 判決日期 108年12月24日 109年4月9日 109年4月9日 確定判 決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上訴字第3222號 108年度訴字第734、735、736號、109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08年度訴字第734、735、736號、109年度訴緝字第12號 確定日期 109年3月19日 109年5月13日 109年5月13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18部分,前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35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6次) 有期徒刑1年4月(2次) 有期徒刑1年4月 犯 罪 日 期 107年8月4日、 107年8月10日、 107年8月12日、 107年8月11日至12日、 107年8月29日、 107年9月5日 107年8月6日至10日、 107年8月12日至13日 107年8月31日至107年9月2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4、66、84、 1437、1520、2170、2720、2764、4270、5464、 3367、3951、5143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5149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訴字第734、735、736號、109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08年度訴字第734、735、736號、109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825號 判決日期 109年4月9日 109年4月9日 108年8月6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最高法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訴字第734、735、736號、109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08年度訴字第734、735、736號、109年度訴緝字第12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627號 確定日期 109年5月13日 109年5月13日 109年7月29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18部分,前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35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3月(2次) 有期徒刑1年2月(2次) 有期徒刑1年1月(6次)、1年2月(3次)、 1年3月 犯 罪 日 期 107年9月1日(2次) 107年9月1日(2次) 107年8月6日至7日、 107年8月7日(2次)、 107年8月14日、 107年9月3日(6次) 偵 查 機 關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5149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7年度偵字第5149號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3602、6817號、109年度偵字第1576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825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825號 109年度訴字第312號 判決日期 108年8月6日 108年8月6日 109年8月4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627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627號 109年度訴字第312號 確定日期 109年7月29日 109年7月29日 109年8月31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18部分,前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9年度聲字第1351號裁定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3年 編 號 19 20 21 罪 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1月(7次) 有期徒刑1年2月(3次) 有期徒刑1年4月(3次) 犯 罪 日 期 107年8月2至3日、 107年8月14日至15日、 107年8月18日(5次) 107年8月1日至3日、 107年8月18日(2次) 107年8月14日、 108年8月18日(2次)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年度偵字第2509、2919、17772、28158號、109年度偵字第856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12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12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12號 判決日期 109年11月17日 109年11月17日 109年11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12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12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12號 確定日期 109年12月15日 109年12月15日 109年12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編號19-22部分,前經臺中地方法院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編 號 22 無 無 罪 名 詐欺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 罪 日 期 107年8月18日 偵 查 機 關年 度 案 號 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8度偵字第2509、2919、17772、28158號、109年偵字第8565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12號 判決日期 109年11月17日 確定判決 法院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判決字號 109年度金訴字第412號 確定日期 109年12月1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備 註 編號19-22部分,前經臺中地方法院上開判決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