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1152號
- 聲請人
-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
- 受刑人
- 徐子媗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1年度執聲字第511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徐子媗犯詐欺等罪,所處各如附表所載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理由
一、按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0條第1項前段、第53條及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
二、查受刑人徐子媗因犯詐欺等罪,經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犯罪態樣、時間間隔、侵害法益、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等情,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徐子媗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5月 有期徒刑1年3月 有期徒刑1年 犯罪日期 109/08/13~109/08/14 109/08/14 109/08/14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3508等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3508等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3508等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545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545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545號 判決日期 110/10/19 110/10/19 110/10/19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1269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1269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1269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03/17 111/03/17 111/03/17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4221號(編號1-3定刑1年7月) 編號 4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月 犯罪日期 109/08/14 偵查(自訴)機關 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1046等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10年度金上訴字第1712等號 判決日期 110/12/22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2021號 判 決 確定日期 111/04/07 是否為得易科 罰金之案件 不得易科、社勞 備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4702號(執行期滿日1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