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
112年度抗字第152號
- 抗告人
- 即受刑人
- 黃大瑋
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11年12月28日裁定(111年度聲字第4012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抗告駁回。
理由
一、抗告人即受刑人黃大瑋(下稱受刑人)抗告意旨略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屬刑事訴訟法第7條所規定1人犯數罪之相牽連案件,且均為同時期所犯,受刑人於偵審中坦承犯行,因檢察官將此相牽連案件分別起訴,以致造成數裁判之情形,原裁定未審酌上情,所定之應執行刑過重,請撤銷原裁定,予以從輕量刑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之定應執行之刑,係出於刑罰經濟與責罰相當之考量,並非予以犯罪行為人或受刑人不當之利益,為一種特別的量刑過程,相較於刑法第57條所定科刑時應審酌之事項係對一般犯罪行為之裁量,為定應執行刑之宣告,乃對犯罪行為人本身及所犯各罪之總檢視,除應考量行為人所犯數罪反應出之人格特性,並應權衡審酌行為人之責任與整體刑法目的及相關刑事政策,在量刑權之法律拘束性原則下,依刑法第51條第5款之規定,採限制加重原則,以宣告各刑中之最長期為下限,各刑合併之刑期為上限,但最長不得逾30年,資為量刑自由裁量權之外部界限,並應受法秩序理念規範之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責罰相當原則、重複評價禁止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抽象價值要求界限之支配,以使輕重得宜,罰當其責,俾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之目的,以區別數罪併罰與單純數罪之不同,兼顧刑罰衡平原則。是個案之裁量判斷,除非有全然喪失權衡意義或其裁量行使顯然有違比例、平等諸原則之裁量權濫用情形,即不得任意指其為違法。
三、經查:
㈠受刑人因如附表所示各罪,經臺灣高等法院、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臺中地方法院、新北地方法院、臺北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並均確定在案,符合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規定,此有各該判決書及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參。原審法院依檢察官聲請按受刑人請求定其應執行之刑,依前揭說明,法院所定應執行之刑,應在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最長刑期(即有期徒刑7年3月)以上,不得逾越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之總和(即90年11月,計算式:〈7年1月×3〉+〈7年3月〉+〈3年7月×3〉+〈3年8月×4〉+〈3年9月×2〉+〈3年10月×2〉+〈3年2月〉+〈3年11月×2〉+〈5年1月〉+〈4年2月〉+〈2月〉+〈3月×2〉+〈4月〉+〈3年7月〉=90年11月),且最長不得逾30年,並受如附表所示各應執行刑總和(即16年11月,計算式:12年6月+4月+6月+3年7月=16年11月)之拘束。原審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之宣告刑為基礎,衡酌受刑人所犯乃同一時期、相同類型、罪質及犯罪模式之犯行,併合處罰時其責任非難重複之程度相對較高,就訴訟實務而言,分別起訴、分別判決確定之案件,與在同一審理程序之數罪,經由單一判決所定之應執行刑,前者在嗣後另定應執行刑時,其刑度往往遠重於在同一訴訟程序所判決之應執行刑,對於受刑人之權益影響甚鉅,為避免刑罰輕重失衡,調和上開定應執行刑輕重之顯著差異等情,應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及各罪曾經定應執行刑內部界限之拘束(如附表備註欄所示)等情狀,而為整體評價後,定其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3年,乃未逾越法律內部及外部界限之適法自由裁量職權行使,並無任何違法或不當,自應予維持。
㈡受刑人雖以前詞提出抗告陳述他對本件定應執行刑的意見。惟查:原裁定就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13年,較之受刑人所受各宣告刑之總和(最長不得逾30年,即以有期徒刑30年為總合),已獲致減少有期徒刑17年之利益,較之其所受各應執行刑之總和(即有期徒刑16年11月),亦獲致減少有期徒刑3年11月之利益,已於符合法律授與裁量權目的之範圍內,給予受刑人適度之刑罰折扣,並未逾越自由裁量之內部性界限;且原裁定業已考量受刑人係同一時期犯數罪,經分別起訴、分別判決,而酌定較低之應執行刑,已如前述,本院認並無其他更應酌定較低之執行刑之事由。
四、綜上所述,原審斟酌上情併予酌減總刑期,適度呈現受刑人應負責任,並無明顯過重而喪失權衡或有何違反比例、平等原則或與內部性界限之法律目的及罪刑公平性等情。本件抗告,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
附表:受刑人黃大瑋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一覽表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 號 1 2 3 罪 名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7年1月(3次) 有期徒刑7年3月 有期徒刑3年7月(2次) 犯 罪 日 期 ⑴109年5月3日 ⑵109年5月9日 ⑶109年5月18日 109年4月11日 ⑴109年5月1日 ⑵109年6月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7368號(聲請書誤繕為新北地檢110年度偵字第27368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7368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3554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灣高院 臺灣高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224號 109年度上訴字第4224號 110年度訴字第148號 判 決 日 期 109年12月30日 109年12月30日 110年7月22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74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2474號 110年度訴字第148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3月25日 110年3月25日 110年8月1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臺灣高檢110年度執字第48號 臺灣高檢110年度執字第48號 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助字第2421號(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10月) 編號1至2: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6月 編號1至13業經本院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4 5 6 罪 名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8月 有期徒刑3年8月(3次) 有期徒刑3年9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8月4日 ⑴109年5月1日 ⑵109年5月6日 ⑶109年6月4日 109年5月14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0230號 臺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6320等號 臺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6320等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新北地院 臺北地院 臺北地院 案 號 110年度訴字第433號 109年度訴字第1055號 109年度訴字第1055號 判 決 日 期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1月3日 110年11月3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新北地院 臺北地院 臺北地院 案 號 110年度訴字第433號 109年度訴字第1055號 109年度訴字第1055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12月8日 110年11月30日 110年11月30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字第778號 新北地檢執助字第3568號 新北地檢執助字第3568號 編號5至7: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編號1至13業經本院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7 8 9 罪 名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10月(2次)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7月 犯 罪 日 期 ⑴109年4月23日 ⑵109年5月13日 107年3月4日 109年5月20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北地檢109年度偵字第26320等號 高雄地檢107年度偵字第6906等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5017等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臺北地院 雄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1055號 110年度上更一字第24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879號 判 決 日 期 110年11月3日 110年11月3日 111年5月1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臺北地院 雄高分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1055號 110年度上更一字第24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365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11月30日 110年12月2日 111年7月2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新北地檢執助字第3568號 新北地檢111年度執助字第51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561號 編號5至7: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編號9至13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 編號1至13業經本院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10 11 12 罪 名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年11月(2次) 有期徒刑5年1月 有期徒刑3年9月 犯 罪 日 期 ⑴109年3月24日 ⑵109年4月18日 109年7月20日 109年6月16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5017等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5017等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5017等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中高分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87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879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879號 判 決 日 期 111年5月11日 111年5月11日 111年5月11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 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3654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3654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365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7月27日 111年7月27日 111年7月2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否 否 備 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561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561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561號 編號9至13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 編號1至13業經本院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13 14 15 罪 名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4年2月 有期徒刑2月 有期徒刑3月 犯 罪 日 期 109年7月14日 109年7月26日為警查獲前某時許 108年7月25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臺中地檢109年度偵字第35017等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4060等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4060等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中高分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 號 111年度上訴字第879號 109年度訴字第784號 109年度訴字第784號 判 決 日 期 111年5月11日 110年2月24日 110年2月24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最高法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案 號 111年度台上字第3654號 109年度訴字第784號 109年度訴字第784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1年7月27日 110年4月7日 110年4月7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否 是 是 備 註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9561號 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724號 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724號 編號9至13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 編號14至15:應執行有期徒刑4月 編號1至13業經本院定應執行刑12年6月 編 號 16 17 18 罪 名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宣 告 刑 有期徒刑3月 有期徒刑4月 有期徒刑3年7月 犯 罪 日 期 108年7月初某時 108年7月25日 109年7月1日 偵查(自訴)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4060等號 新北地檢108年度偵字第24060等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偵字第13054號 最後事實審 法 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784號 109年度訴字第784號 111年度訴字第736號 判 決 日 期 110年2月24日 110年2月24日 111年8月30日 確定判決 法 院 新北地院 新北地院 臺中地院 案 號 109年度訴字第784號 109年度訴字第784號 111年度訴字第736號 判決確定日期 110年4月7日 110年4月7日 111年10月5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 不得易科、得社勞 不得易科、得社勞 否 備 註 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725號 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4725號 臺中地檢111年度執字第14183號 編號16至17: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