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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1年度裁字第1231號

會計師法行政裁判日期 101 年 06 月 21 日

法官吳明鴻侯東昇林金本陳國成江幸垠

最 高 行 政 法 院 裁 定

101年度裁字第1231號

上訴人
吳典昭
上訴人
王引凡
被上訴人
會計師懲戒委員會
代表人
李啟賢

上列當事人間會計師法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1年3月8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0年度訴字第208號判決,提起上訴,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訴駁回。

上訴審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理由

一、按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之上訴,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行政訴訟法第242條定有明文。依同法第243條第1項規定,判決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者,為違背法令;而判決有同條第2項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為當然違背法令。是當事人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上訴,如依行政訴訟法第243條第1項規定,以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有不適用法規或適用不當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有具體之指摘,並揭示該法規之條項或其內容;若係成文法以外之法則,應揭示該法則之旨趣;倘為司法院解釋或本院之判例,則應揭示該判解之字號或其內容。如以行政訴訟法第243條第2項所列各款情形為理由時,其上訴狀或理由書,應揭示合於該條項各款之事實。上訴狀或理由書如未依此項方法表明,或其所表明者與上開法條規定不合時,即難認為已對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之違背法令有具體之指摘,其上訴自難認為合法。

二、本件上訴人係受託查核雅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受查公司)民國94年上半年度至95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業務會計師。因報載受查公司延遲支付廠商貨款,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證交所)查核發現受查公司涉虛增營業收入及盈餘,致95年第3季及其他相關各期財務報告涉有未允當表達等情事。為查明上訴人查核工作是否涉有疏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及證交所調閱上訴人94年上半年度、94年度及95年上半年度工作底稿,發現上訴人查核受查公司銷貨交易、現金、存貨、預付款項、長期股權投資、關係人交易及應付票據(帳款)等事項涉有疏失,經金管會報請交付懲戒。被上訴人審查結果,認為上訴人未依規定對新增十大銷貨客戶進行查核及未執行銷貨截止測試、應收帳款函證未依規定辦理、未依規定執行期末存貨成本與市價孰低及盤點觀察之查核、未依規定執行預付款項及長期股權投資之查核、未依規定執行關係人交易之查核及現金、應付帳款及應付票據查核之疏失,違反會計師法第11條及第41條規定,依同法第61條第6款、第62條第4款,以99年1月13日會懲字第09900016312號函對上訴人各為停止執行業務2年之處分(下稱原處分)。上訴人不服,請求覆審,遭決定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經原審法院判駁回,遂提起本件上訴。

三、上訴人對於高等行政法院判決上訴,主張:(一)就受查公司應收帳款函證、存貨、預付款項、長期股權投資、應付票據等查核項目,原審未依職權調查證據,即全盤接受被上訴人論述,顯有判決不適用法規之違法。(二)近3年會計師懲戒案件,僅1案件受有1年10個月停業處分,其餘案件最高僅為1年停業處分,博達案簽證會計師僅受停止6個月或2年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簽證業務之處分,較上訴人2年停業處分顯有差異,原審未說明何以原處分論以最重之停止執行業務2年,顯違比例原則、平等原則,而有判決適用法規不當及不備理由之違法等語,為其論據。雖以該判決違背法令為由,惟核其上訴理由,係就原審取捨證據、認定事實之職權行使,指摘其為不當,並就原審已論斷者,泛言未論斷,或就原審所為論斷,泛言其論斷矛盾,而非具體表明合於不適用法規、適用法規不當、或行政訴訟法第243條第2項所列各款之情形,難認對該判決之如何違背法令已有具體之指摘。依首開規定及說明,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

四、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不合法。依行政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前段、第104條、民事訴訟法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最高行政法院第三庭

以 上 正 本 證 明 與 原 本 無 異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審判長法官 吳 明 鴻

法官 侯 東 昇

法官 林 金 本

法官 陳 國 成

法官 江 幸 垠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6   月  22  日

               書記官 邱 彰 德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1年度裁字第1231號於民國 101 年 06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會計師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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