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712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10年度救字第257號

訴訟救助行政裁判日期 110 年 06 月 21 日

法官蘇嫊娟鄭凱文黃莉莉

聲請人
姜榮昇

上列聲請人聲請訴訟救助事件,中華民國110年3月31日本院110年度救字第257號裁定原本及正本,應更正如下:

主文

本院上開裁定原本及正本關於案由欄所載「(本院110年度救再字第257號)」,應更正為「(本院110年度救再字第243號)」

理由

一、按「判決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更正;其正本與原本不符者,亦同。」、「…第232條…之規定,於裁定準用之」民事訴訟法第232條第1項、第239條定有明文;又依行政訴訟法第218條規定並為行政訴訟所準用。

二、查本院上開之裁定原本及正本有如主文所示之顯然錯誤,應予更正。

三、依首開規定裁定如主文。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七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1  日

   審判長法 官 蘇 嫊 娟

    法 官 鄭 凱 文

     法 官 黃 莉 莉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6   月  21  日

                   書記官 鄭 聚 恩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0年度救字第257號於民國 110 年 06 月 21 日裁判,案由為訴訟救助,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