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重訴字第1098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訴字第1098號
- 抗告人
- 林勝正 住新北市新店區中央七街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威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間因101年度重訴字第1098號清償債務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2年10月14日本院更正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重訴字第1098號
上列抗告人與相對人威保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間因101年度重訴字第1098號清償債務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2年10月14日本院更正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臺幣壹仟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