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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聲字第909號

保護管束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3 月 26 日

法官林瑞斌林孟宜陳銘壎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8年度聲字第909號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黃日昇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強盜案件,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08年度執聲付字第346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黃日昇假釋中付保護管束。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黃日昇因強盜案件,經臺灣高等法院以102年度上訴字第2336號判處有期徒刑8年確定。受刑人於民國104年2月27日入獄執行後,經法務部於108年3月22日核准假釋在案。刑法第93條第2項規定:假釋出獄者,在假釋中付保護管束。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規定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院經審核法務部矯正署108年3月22日函及所附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假釋出獄人交付保護管束名冊等資料後,認聲請人之聲請為正當,應予准許。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81條第1項、刑法第93條第2項,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林瑞斌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6 日

法 官 林孟宜

法 官 陳銘壎

書記官 吳思葦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27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聲字第909號於民國 108 年 03 月 26 日裁判,案由為保護管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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