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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聲字第4394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11 月 27 日

法官洪于智陳銘壎汪怡君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劉治仁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臺灣高等檢察署109年度執聲字第222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劉治仁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上列受刑人劉治仁因詐欺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又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分別定有明文。次按法律上屬於裁量事項,尚非概無法律性之拘束,在法律上有其外部界限及內部界限。前者法律之具體規定,使法院得以具體選擇為適當裁判,此為裁量之外部界限;後者法院為裁量時,應考量法律之目的,法律秩序之理念所在,此為裁量之內部界限。法院為裁判時,二者均不得有所踰越。在數罪併罰而有二裁判以上,應定其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所為刑之酌定,固屬裁量事項,然對於法律之內、外部界限,仍均應受其拘束(最高法院91年度台非字第32號、92年度台非字第187號判決參照)。

三、經查,受刑人因詐欺等案件,經法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確定在案,且附表編號2至16所示之罪,其犯罪時間均在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判決確定日前所犯,而本院為本件之最後事實審法院等情,有各刑事判決書、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參照前揭說明,檢察官以本院為犯罪事實最後裁判之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爰於上述裁量之界線範圍,並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曾與本院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判決附表編號13所示之罪(宣告刑有期徒刑2年,經最高法院撤銷該部分判決發回更審中)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5年6月,爰定其應執行刑如主文所示。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十二庭審判長法 官 洪于智

附表:(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

法 官 陳銘壎

法 官 汪怡君

書記官 賴怡孜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2  月  1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編號  1 2 3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07年5月23、25日 107年6月19日 107年7月13、19、20、21、22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判決日期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判決日期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編號  4 5 6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有期徒刑2年 犯罪日期  107年7月3、5、6日 107年6月29、30日;7月1、2、3、20、21、22日 107年7月16、18、19、20、23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判決日期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判決日期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編號  7 8 9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07年7月17日 107年6月1日 107年7月25日;8月2、3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判決日期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判決日期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編號  10 11 12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2月 有期徒刑1年6月 犯罪日期  107年8月16日 107年8月13日 107年8月10、11、13、14、、15、21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判決日期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判決日期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編號  13 14 15 罪名  詐欺 詐欺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4月 有期徒刑1年8月 犯罪日期  107年7月10日 107年6月26、27日 107年8月16、17、18、19、20、21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判決日期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109年0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判決日期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109年09月23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編號  16 (以下空白)  罪名  詐欺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2月   犯罪日期  107年7月10日、8月13日   偵查機關 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7年度偵字第23683、27126、34148、35795號   最後 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08年度金上訴字第47號    判決日期 109年05月19日   確定 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09年度台上字第3936號    判決日期 109年09月23日    備註   新北地檢109年度執字第13107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聲字第4394號於民國 109 年 11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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