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0年度上訴字第2155號
- 上訴人
-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 上訴人
- 賴柏誌
- 即被告
- 選任辯護人
- 蘇千晃 律師(法扶)
- 上訴人
- 詹勝安
- 即被告
- 選任辯護人
- 林育杉 律師
- 選任辯護人
- 郭凱心 律師
- 上訴人
- 陳旻謙
- 即被告
- 指定辯護人
- 本院公設辯護人 郭書益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賴柏誌、詹勝安及陳旻謙羈押期間均自民國一一0年十一月三0日起,延長貳月。
理由
一、被告賴柏誌、詹勝安及陳旻謙經本院認定觸犯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罪、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犯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3款事由,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民國110年6月30日裁定羈押,同年9月30日,延長羈押,至110年11月29日,2個月延長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賴柏誌、詹勝安及陳旻謙已經本院於110年10月14日判決,分別判處應執行刑有期徒刑5年2月、3年11月及4年。經訊問,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必要,均應自110年11月30日起,延長羈押2月。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十四庭審判長法 官 黃斯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