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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111年度聲字第278號

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刑事裁判日期 111 年 01 月 27 日

法官邱滋杉邱瓊瑩陳彥年

聲請人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
受刑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111年度執聲字第103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因犯如附表所示之罪,所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肆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甲○○因強制性交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應依刑法第50條第1項第3款、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刑法第51條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數罪併罰,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定有明文。又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者,併合處罰之。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再此限:一、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二、得易科罰金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三、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科罰金之罪。四、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前項但書情形,受刑人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者,依第51條規定定之。刑法第50條亦有明文。

三、經查: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先後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有各該判決書及本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各1份在卷可稽。又附表編號13至14所示之罪刑雖不得易科罰金但得以易服社會勞動,而符合修正後刑法第50條但書不併合處罰之要件,然受刑人業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並就本件定應執行刑表示無意見等語,此有定刑聲請切結書附卷可參,故應認檢察官上開聲請為正當。參酌受刑人所犯數罪類型,係對未成年人分別為性交、乘機猥褻、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犯行,各罪之犯罪情節、手法不盡相同,造成不同被害人性自主法益之侵害;又受刑人前於民國98年間即因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並送監執行,於107年5月2日假釋付保護管束出監,惟受刑人於假釋後未久即頻繁犯下數罪,足見其守法意識薄弱、自我約束能力甚低。復審酌各犯行間時間關連性、整體犯行的應罰適當性,各罪之不法性及貫徹刑法量刑之理念規範,爰依前揭說明定其應執行之刑。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0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二十五庭審判長法 官 邱滋杉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27  日

法 官 邱瓊瑩

法 官 陳彥年

書記官 彭秀玉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   月  27  日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1 2 3 罪名  乘機猥褻 強制猥褻 強制性交 宣告刑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7年3月 犯罪日期  108年1月間某日下午 107年底至109年6月間 107年底至109年6月間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判決日期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確定日期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⒈臺灣高檢110年度執字第169號 ⒉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1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經本院、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編號  4 5 6 罪名  強制猥褻 乘機猥褻 強制性交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8月 有期徒刑3年10月 犯罪日期  108年間某日 109年5月間 109年5月至6月間某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判決日期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確定日期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⒈臺灣高檢110年度執字第169號 ⒉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1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經本院、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編號  7 8 9 罪名  強制性交 強制性交 強制性交 宣告刑  有期徒刑1年10月 有期徒刑3年6月 有期徒刑3年6月 犯罪日期  107年7月至108年間某日 109年6月間 109年6月10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判決日期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確定日期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⒈臺灣高檢110年度執字第169號 ⒉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1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經本院、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編號  10 11 12 罪名  強制猥褻 強制猥褻 強制猥褻 宣告刑  有期徒刑3年6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有期徒刑3年2月 犯罪日期  109年6月23日 107年至108年7月間某日 107年5月至6月間某日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判決日期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確定日期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案件  否 否 否 備註  ⒈臺灣高檢110年度執字第169號 ⒉編號1至12所示之罪,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1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並經本院、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編號  13 14  罪名  對未成年人性交 對未成年人性交  宣告刑  有期徒刑月4月 有期徒刑月4月  犯罪日期  108年11月中旬至109年7月間某日 109年7月26日至同年月27日上午某時許  偵查機關年度案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新北地檢109年度偵緝字第2823、2824號,109年度偵字第33896、35287、37907號  最後事實審 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案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110年度侵上訴字第123號   判決日期 110年7月28日 110年7月28日  確定判決 法院 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   案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110年度台上字第5542號   確定日期 110年10月28日 110年10月28日  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之案件  否 否  是否為得易服社會勞動案件  是 是  備註  ⒈新北地檢110年度執字第9922號 ⒉編號13至14所示之罪,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0年度侵訴字第12號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6月,並經本院、最高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確定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111年度聲字第278號於民國 111 年 01 月 27 日裁判,案由為聲請定其應執行刑,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