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29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訴字第3293號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刑事裁判日期 94 年 02 月 02 日

法官許國宏洪光燦林銓正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裁定        93年度上訴字第3293號

上訴人
即被告
甲○○

           號三樓

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上訴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羈押期間,自民國94年2 月22日起,延長2 月。

理由

一、上訴人即被告甲○○前經本院認為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疑重大,有刑事訴訟法第101 條第1 項第1 款情形,非予羈押,顯難進行審判,於民國93年11月22日執行羈押,至民國94年2 月21日,3 個月羈押期間即將屆滿。

二、茲本院以前項原因依然存在,認有繼續羈押之必要,應自民國94年2月22日起,延長羈押貳月,爰依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1項、第5項,裁定如主文。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 官 許國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中  華  民  國  94  年  2   月  2   日

   法 官 洪光燦

    法 官 林銓正

  書記官 陳玲憶

中  華  民  國  94  年  2   月  2   日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上訴字第3293號於民國 94 年 02 月 02 日裁判,案由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