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20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一二О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又其偽造印文及署名之行為屬偽造文書之階段行為,故應為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其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亦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亦不復另論。
臺南簡易庭九十年度南簡字第七五五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登載不實之低度行為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被告先後多次犯行,時間
鳳山簡易庭九十一年度鳳簡字第一四七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盜用印章之行為屬偽造私文書之階段行為,其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亦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均不復另論,公訴人認被告尚犯刑法第二百十七條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訴字第一О三О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偽造印章、印文及署押之行為屬偽造文書之階段行為,故應為偽造私文書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又其變造特種文書及偽造私文書之低度行為,均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羅東簡易庭97年度羅簡字第151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4年度簡字第1121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持有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吸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羅東簡易庭97年度羅簡字第227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186號刑事判決預覽 ↗
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於犯罪事實欄第6行補述:「以鋁箔紙燒烤之方式」等語,並於所犯法條欄補述:「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羅東簡易庭97年度羅簡字第419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事實及理由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於所犯法條欄補述:「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5年度簡字第929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321號刑事判決預覽 ↗
犯罪事實及理由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於所犯法條欄補述:「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9年度簡字第310號刑事判決預覽 ↗
犯罪事實及理由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於所犯法條欄補述:「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羅東簡易庭97年度羅簡字第203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羅東簡易庭97年度羅簡字第189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二、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67號刑事判決預覽 ↗
犯罪事實及理由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於所犯法條欄補述:「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9年度簡字第446號刑事判決預覽 ↗
犯罪事實及理由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於所犯法條欄補述:「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8年度簡字第255號刑事判決預覽 ↗
事實及理由一、本件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於所犯法條欄補述:「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882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3年度簡字第777號刑事判決預覽 ↗
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00年度簡字第327號刑事判決預覽 ↗
犯罪事實及理由一、本案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除於所犯法條欄補述:「被告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之低度行為,已為其進而施用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復另論。」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5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40 件
- 函釋
- 76,182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