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庫分類與篩選
全文命中6
最高行政法院(含改制前行政法院)100年度判字第773號行政判決預覽 ↗
次按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款前段規定:「排放管道之空氣污染物監測及檢測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揮發性有機物單位小時許可排放量達1.3公斤以上者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1632號行政判決預覽 ↗
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其內容VOC許可核定量計有1.74kg/hr及3.475kg/hr,依環保署95年1月5日環署空字第0950000717號令訂定之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3247號民事判決預覽 ↗
,其用語為NMHC濃度(即揮發性有機物之非甲烷碳氫化合物,參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2款規定),而非被告所言之PGMEA濃度?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19號行政判決預覽 ↗
A021、A022亦於11月1日至11月11日期間除少數時間外全天候24小時皆有流量紀錄,均已大幅度超出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核定操作條件,業已違反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暨空氣污染
臺灣高等法院108年度上易字第2304號刑事判決預覽 ↗
而依據行為時聚氨基甲酸酯塗布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及二甲基甲醯胺測定方法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標準檢測方法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中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58號行政判決預覽 ↗
業個別之特殊需求。而原告亦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規定,針對原告工廠之高架燃燒塔,提出廢氣燃燒塔使用計畫書,並經被告所屬環境保護局以101年3月5日雲環空字第
預覽
判決庫即點即預覽,選一筆看重點
- 法規
- 12,838 部
- 判決
- 2,249 萬+ 篇
- 憲法法庭
- 22,060 件
- 函釋
- 76,209 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