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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1年度訴字第395號刑事判決預覽 ↗
㈣又關於被告地○○辯稱:附表二編號37、72、162部分,伊並未施行詐術,且無被害人林來福云云,被告丁○○辯稱附表二編號81、222部分,伊並未施行詐術,且無被害人,亦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812號刑事判決預覽 ↗
2 98年5月20日 2000元 謝明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聲字第4834號刑事裁定預覽 ↗
吳智裕 員,告知其購買商品款項扣 11,111 戶名不詳 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354號刑事判決預覽 ↗
22時7分許 ⑥96,000元 ⑥⑦⑧均轉入如附表編號 所有,累犯,以詐術使人將本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預覽 ↗
主文辛○○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拘役肆拾日,緩刑參年。如附表一所示之收據貳紙沒收之。壬○○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拘役肆拾日,緩刑參年。如附表二所示之收據陸紙沒收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437 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⑵第二階段:若第一階段詐欺得逞,即由戊○○、y○○接續實施第二階段詐術,由y○○、戊○○分別自稱係對保部經理、貸款部經理,先後撥打電話予上開被害人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98年度上易字第340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⑵第二階段:若第一階段詐欺得逞,即由G○○、k○○接續實施第二階段詐術,由k○○、G○○分別自稱係對保部經理、貸款部經理,先後撥打電話予上開被害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437 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⑵第二階段:若第一階段詐欺得逞,即由乙○○、庚○○接續實施第二階段詐術,由庚○○、乙○○分別自稱係對保部經理、貸款部經理,先後撥打電話予上開被害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437 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⑵第二階段:若第一階段詐欺得逞,即由乙○○、庚○○接續實施第二階段詐術,由庚○○、乙○○分別自稱係對保部經理、貸款部經理,先後撥打電話予上開被害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18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丙○○、戊○○、己○○、丁○○、庚○○等人組成集團,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詐欺之犯意聯絡,透過廣告及電話,於如附表1所示之參與期間內,對如附表2所示之人施以詐術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98年度易字第516號刑事判決預覽 ↗
2 K○○ 巳○○、卯○○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各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96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965號刑事判決預覽 ↗
c○○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 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捌月,減為有期徒刑肆月。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易字第437 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⑵第二階段:若第一階段詐欺得逞,即由尚震寰、張寘崴接續實施第二階段詐術,由張寘崴、尚震寰分別自稱係對保部經理、貸款部經理,先後撥打電話予上開被害人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3年度審簡字第387號刑事判決預覽 ↗
1 告訴人 101.11.20 手機10具 4,982元 汐止農會 已取回退款 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2064號刑事判決預覽 ↗
(三)第2階段即係由第1階段施用詐術外之另1人,主動撥打電話與第1階段之受騙民眾,佯稱前次匯入之信貸保險金額不足,需再電匯第2筆之信貸保險金入指定之人頭帳戶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3687號刑事判決預覽 ↗
、黃銘佑、張景翔共同意圖為自己 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原易字第42號刑事判決預覽 ↗
修正前中華民國刑法(100.01.26)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原易字第42號刑事判決預覽 ↗
修正前中華民國刑法(100.01.26)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
臺灣高等法院97年度上易字第3055號刑事判決預覽 ↗
書記官鄭信昱中華民國98年2月19日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中華民國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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