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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簡上字第11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原審認以傳播工具毀損他人名譽,基於罪刑法定及類推禁止原則,不能構成上開文字圖畫誹謗罪,因而僅就被告犯行,論以同條第1項之普通誹謗罪,固非無見,惟查:現代傳播工具,有多種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聲字第2735號刑事裁定預覽 ↗
檢察官並非以此項證據證明被告性格,更非以其於上開民事事件中之行為直接推導被告本案犯行,聲明異議人認上開證據調查有違無罪推定、類推禁止等刑事訴訟原則云云,容有誤會。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98年度交抗字第107號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揭說明,原裁定係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為據,並非就法規為對行為人不利之擴張或類推解釋,自無抗告意旨所指違反刑法罪刑法定主義精神或違背刑法類推禁止原則之情事。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98年度交抗字第13號刑事裁定預覽 ↗
揆諸前揭說明,原裁定係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為據,並非就法規為對行為人不利之擴張或類推解釋,自無抗告意旨指述違背刑法類推禁止原則之情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簡上字第115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二,即便確有此種「法律漏洞」存在,現行訴訟實務所採認之「簡易判決對外生效」之標準是否符合不利益類推禁止原則之要求?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度聲判字第163號刑事裁定預覽 ↗
再類推解釋固屬法律解釋之一種,惟刑法乃用以定罪科刑之刑事制裁法律,本即禁止類推解釋,雖近代刑事思潮已從嚴格之類推禁止轉化為限縮之類推禁止,惟仍限於有利於行為人之保護原則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9年度竹簡字第1121號刑事判決預覽 ↗
③、關於罪刑法定原則及類推適用之概念:按早期在嚴格的罪刑法定原則下,類推禁止的範圍幾乎無所限制,目前則由嚴格的類推禁止轉化成為限縮的類推禁止,通說認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度交簡上字第17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二,即便確有此種「法律漏洞」存在,現行訴訟實務所採認之「簡易判決對外生效」之標準是否符合不利益類推禁止原則之要求?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3年度交簡上字第18號刑事判決預覽 ↗
其二,即便確有此種「法律漏洞」存在,現行訴訟實務所採認之「簡易判決對外生效」之標準是否符合不利益類推禁止原則之要求?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易字第二七三號刑事判決預覽 ↗
此等使用竊盜行為或亦應受到刑法上應有之制裁,本宜儘速以刑事立法之手段,從事增訂適當之處罰條款,惟尚難以類推適用而認定行為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圖,而科處竊盜罪,否則即違背罪刑法定原則之類推禁止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12年度聲字第240號刑事裁定預覽 ↗
項之「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乃法定訴追要件,逕將完成「附命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者,等同於該條項所定之「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更有牴觸不利類推禁止原則之嫌而難謂妥適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01年度簡字第79號刑事判決預覽 ↗
就罪刑法定及類推禁止原則(詳見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上冊,2004年1月,增訂四版,第253頁以下),被告接受新聞媒體採訪,假借傳播工具毀損告訴人名譽,其侵害之程度,雖遠甚於文字或圖畫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高等庭(含改制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179號行政判決預覽 ↗
原告主張原處分適用新優存辦法駁回原告之請求,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規定及類推禁止原則等語,容有誤解。
臺灣高等法院95年度毒抗字第375號刑事裁定預覽 ↗
是以,原審裁定亦違反不利類推禁止之法律基本原則。㈣是以,原裁定認事用法均有違誤,依刑事訴訟法第403條第1項、第407條提起抗告,請撤銷原裁定,另為適法之裁定。
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5186號刑事判決預覽 ↗
因此,上開對刑法第55條前段規定,在文義射程範圍內,依體系及目的性解釋方法所為之闡釋,屬法律解釋範疇,並非對同條但書所為擴張解釋或類推適用,亦與不利類推禁止之罪刑法定原則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九十年度易字第七四二號刑事判決預覽 ↗
已如前述,但查,主管機關前開函文解釋之內容,已逾越銀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法文之範圍,就刑事法律領域而言,顯違「罪刑法定原則」之「明確性原則」與「類推禁止原則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3年度毒聲字第229號刑事裁定預覽 ↗
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3條第2項之「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乃法定訴追要件,逕將完成「附命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者,等同於該條項所定之「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更有牴觸不利類推禁止原則之嫌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98年度交抗字第97號刑事裁定預覽 ↗
異議人支付50,000元予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花蓮分會之所為「性質上自屬處分金」而類推解釋為刑事處罰「罰金」之見解,違反刑法「罪刑法定主義」之精神,亦違背刑法類推禁止
臺灣高等法院 花蓮分院98年度交抗字第88號刑事裁定預覽 ↗
罰鍰之可能,而原審認為異議人支付52,000元予國庫之所為「性質上自屬處分金」而類推解釋為刑事處罰「罰金」之見解,違反刑法「罪刑法定主義」之精神,亦違背刑法類推禁止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0年度易字第620號刑事判決預覽 ↗
項之「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乃法定訴追要件,逕將完成「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者,等同於該條項所定之「觀察勒戒或強制戒治」執行完畢,更有牴觸不利類推禁止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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