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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

第 8 次修法(97.02.04)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五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 097000104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條條文之附表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戶政、文化行政類科部分)、附表四「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戶政類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