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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76)法參字第 9775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76 年 08 月 17 日

要旨

股票欠缺「本次發行股數」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依公司法第 162 條第 1項規定似應為無效

全文內容

查「本次發行股數」,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文義觀之,為股票上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如有欠缺,股票似應為無效。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76)法參字第 9775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76 年 08 月 17 日發布,要旨:股票欠缺「本次發行股數」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依公司法第 162…,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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