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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律決字第 0930012944 號
要旨
關於新竹縣橫山鄉代表會要求鄉公所提供「九十一年七月雷馬遜颱風災害編號道路復建工程」設計圖等,涉及行政程序法適用疑義乙案
主旨
關於貴縣橫山鄉代表會要求橫山鄉公所提供「九十一年七月雷馬遜颱風災害編號道路復建工程」設計圖、變更流程及變更設計圖、決算書,涉及行政程序法適用疑義乙案,復如說明二。請 查照參考。
說明
一、復貴府九十三年三月十七日府行法字第○九三○○二八四三六號函。二、按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授權訂定之「行政資訊公開辦法」,其目的係為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及保障民眾權益,其適用對象依該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及依法在中華民國設有事務所、營業所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辦法規定請求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資訊。」本件橫山鄉代表會並非上開規定適用對象,自無行政資訊公開辦法適用之問題。次按貴府來函及所附橫山鄉公所函文內容觀之,橫山鄉代表會之本意似非依據行政資訊公開辦法請求提供行政資訊,核其目的應在行使民意機關之監督權,故該公所應否應其要求提供資料?應提供正本或得以影本代之?應依地方制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本部未便表示意見。
正本
新竹縣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