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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法矯字第 10903007150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09 年 06 月 23 日

要旨

法務部公告委任本部矯正署辦理監獄行刑法第 137 條相關業務事項,並自 109.07.15 生效

主旨

公告委任本部矯正署辦理監獄行刑法第 137 條相關業務事項,並自 109年 7 月 15 日生效。

依 據:一、監獄行刑法第 137 條。

二、行政程序法第 15 條第 1 項。

公告事項:有關假釋之審查、維持、停止、廢止、撤銷、監獄行刑法第 13 章有關復審審議及其相關事項之權限,自 109 年 7 月 15 日起,委任本部矯正署辦理。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法矯字第 10903007150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09 年 06 月 23 日發布,要旨:法務部公告委任本部矯正署辦理監獄行刑法第 137 條相關業…,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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