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發法字第 1092001961 號

發文機關 司法院發文日期 110 年 01 月 06 日

要旨

基於防範人鳥共通疾病傳染之特定目的,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為執行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管理之必要範圍內,蒐集園區工作人員之健康檢查資料,尚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主旨

有關貴館函詢蒐集派駐人員健康檢查資料所涉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問題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館本(109) 年 12 月 1 日館政風字第 1090009120 號函。

二、按個資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有關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之個人資料,不得蒐集、處理或利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二、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必要範圍內,且事前或事後有適當安全維護措施。」。另上開所稱「法定職務」,包括「法律、法律授權之命令」(個資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第 1 款規定)。

三、依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組織法第 2 條第 5 款規定,自然科學教育園區之管理係貴館之法定職掌,爰貴館為執行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管理之必要範圍內,基於防範人鳥共通疾病傳染之特定目的,蒐集園區工作人員之健康檢查資料,尚符合上開個資法之規定。

正本

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發法字第 1092001961 號由司法院於民國 110 年 01 月 06 日發布,要旨:基於防範人鳥共通疾病傳染之特定目的,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為執行…,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