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經理權與一般受任人權限不同
要旨
經理權與一般受任人權限不同
出處
最高法院六十七年臺上字第二七三二號
主管法規
公司法
內文
公司經理人有為公司為營業上所必要之一切行為之權限,其為公司為營業上所必要之和解,除其內容法律上設有特別限制外,並無經公司特別授權之必要,此為經理權與一般受任人權限之不同處。(最高法院六十七年臺上字第二七三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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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理權與一般受任人權限不同
最高法院六十七年臺上字第二七三二號
公司法
公司經理人有為公司為營業上所必要之一切行為之權限,其為公司為營業上所必要之和解,除其內容法律上設有特別限制外,並無經公司特別授權之必要,此為經理權與一般受任人權限之不同處。(最高法院六十七年臺上字第二七三二號)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