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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損害之發生與股票之違法發行應有相當因果關係

發文機關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

要旨

損害之發生與股票之違法發行應有相當因果關係

出處

最高法院二二上字一八八六號

主管法規

公司法

內文

公司條例(已廢止)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二項但書所謂損害,係指因股票之違法發行所受之損害而言,其損害之發生與股票之違法發行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者,不得據此規定請求賠償。(最高法院二二上字一八八六號)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損害之發生與股票之違法發行應有相當因果關係由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發布,要旨:損害之發生與股票之違法發行應有相當因果關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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