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貴部針對本署「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4月15日環署廢字第1030030857號函釋疑義」意見說明書一案
要旨
貴部針對本署「廢棄物清理法第 11 條第 1 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3 年 4 月 15 日環署廢字第 1030030857 號函釋疑義」意見說明書一案, 復請 查照。
內文
主 旨:貴部針對本署「廢棄物清理法第 11 條第 1 款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3年 4 月 15 日環署廢字第 1030030857 號函釋疑義」意見說明書一案,復請 查照。
說 明:一、本署旨揭函釋,係為釐清國家公園管理處與地方政府有關廢棄物清理法第 11 條課予清理(狀態)責任,認為國家公園管理處較地方政府更有直接管領力,合先敘明。
二、至於國家公園區內非屬國家公園管理處管有之土地或建築物,如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則其所有人或使用人較具實際管領力,如屬公有土地或建築物,建請貴部與土地或建築物之所有人或管理人協商釐清國家公園範圍內之管理權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