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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有關貴署函詢愷他命及一粒眠,每日施用之最大耐受度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要旨
有關貴署函詢愷他命及一粒眠,每日施用之最大耐受度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內文
發文單位: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發文字號:管檢字第 0970009654 號發文日期:民國 97 年 10 月 02 日資料來源:濫用藥物檢驗相關解釋彙編(98年5月)第 187-188 頁主 旨:有關貴署函詢愷他命及一粒眠,每日施用之最大耐受度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一、依據貴署 97 年 9 月 18 日雄檢惟張 97 偵 17835 字第 81605號函辦理。
二、經查 Clarke's Analysis of Drugs and Poisons 一書第三版之記述:愷他命之誘導麻醉劑量如以靜脈注射方式給藥約為每公斤 1 至 4.5 毫克,如以肌肉注射方式給藥則約為每公斤 6.5 至 13 毫克。
依據 Siegel 在 National Institute on Drug Abuse 發表之第 21號專題論文系列文章指出,藥物濫用者一般施用劑量為 50 毫克,鼻吸使用劑量為 60 至 100 毫克。另查 Disposition of Toxic Dru-gs and Chemicals in Man 第五版,曾有靜脈注射或肌肉注射愷他命900 至 1,000 毫克而致死的案例。
三、一粒眠之主要成分為硝甲西泮(Nimetazepam ),依據常用藥物治療手冊 2004 年版資料記載,硝甲西泮用法用量為就寢前口服 3 至 5毫克。另依據「永勝適眠錠 5 毫克」內含 Nimetazepam 成分之中文仿單,記載動物(小鼠與大鼠)之急性毒性,口服中毒劑量為每公斤 750 至 1,150 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