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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釋命中
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12條規定之解釋令
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 2 條規定之解釋令,業經本 會於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1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502502071 號令 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之解釋令
「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於中華 民國 105 年 2 月 17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502500671 號令修正發布 施行,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 照表各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有關「大陸地區投資人來臺從事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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