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陳麗娟並沒有偽造文書的故意,從釋字499號解釋以來,整個會議程序的審查流程、經過混亂、各抒己見,甚至於還要大法官出來解釋,今天怎麼能夠要求這些只是為了萬順宮廟務進展順利
基於權力分立(釋字499)以及行政法院依法(行政程序法第110條第3項)審判,系爭函一駁回伴侶法公投,確定特別法同婚公投的規制內容「應為所有國家機關(包括法院)所尊重
之發生是否可得預見、侵害之防止是否須仰賴公權力之行使始可達成目的而非個人之努力可能避免等因素,已致無可裁量之情事者,自無成立國家賠償之餘地(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