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第一章 總則

§ 1–44

4受戒治人申訴程序
  1. 受戒治人不服戒治所之處分時,得經由戒治所所長向法務部、國防部申訴,或逕向視察人員申訴。
  2. 前項申訴,無停止處分執行之效力。
戒治處分執行條例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