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之。
根據所提供的資料,無法確定『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 1 條』的立法依據是什麼。
本條例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制定之。
立法理由一、明定立法之依據。 二、「肅清煙毒條例」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於八十三年十二月六日函送立法院審議,名稱修正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下均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草案)。 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第二十九條規定:「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執行,另以法律定之。」為本條例之法源依據。
一、明定立法之依據。 二、「肅清煙毒條例」修正草案,業經行政院於八十三年十二月六日函送立法院審議,名稱修正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草案(以下均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草案)。 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第二十九條規定:「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之執行,另以法律定之。」為本條例之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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