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都市更新條例 第八章 罰則

§ 79–824

81
實施者無正當理由拒絕、妨礙或規避第七十五條之檢查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
都市更新條例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