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兵役法施行法第 四 章 後備軍人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四 章 後備軍人

後備軍人之管理由國防部主管,其他有關機關事項,由各關係機關分別辦理之。

後備軍人依兵役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經檢定屬實,應轉役或免役者,由國防部所屬權責單位核定

後備軍人管理規則,由國防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