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 三 章 教育訓練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第 三 章 教育訓練
第 12 條
業務員應自登錄後每年參加所屬公司辦理之教育訓練。
各有關公會應訂定教育訓練要點,並報
主管機關
備查後通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前項教育訓練要點應依業務員招攬保險種類訂定相關課程。
第 13 條
業務員不參加教育訓練者,所屬公司應
撤銷
其業務員登錄。
參加教育訓練成績不合格,於一年內再行補訓成績仍不合格者,亦同。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