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
全國法規
智慧
快速搜尋
🇹🇼
台灣
合作 · 實體課
懂這麼多道理,為什麼還是改不了?
—
給認真生活、卻總覺得卡住的你——7/25–26 台北兩日工作坊,把卡住的地方拆開到看得懂為止
懂再多道理,還是改不了?台北兩日工作坊
早鳥 16,500 · 剩 2 天
早鳥剩 2 天
→
證券交易法
第 五 節 有價證券買賣之受託
閱讀
研究
精美
PRO
229
條
22
章節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完整版(預設)
律師書狀附件版
學者:修法前後對照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
全文
速覽
PRO
法典地圖
點章節直達該段條文
第五節 有價證券買賣之受託
§ 158–160
第 五 節 有價證券買賣之受託
第 158 條
受託契約準則
開啟
證券經紀商接受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買賣之受託契約,應依證券交易所所訂受託契約準則訂定之。
前項受託契約準則之主要內容,由
主管機關
以命令定之。
第 159 條
全權委託之禁止
開啟
證券經紀商不得接受對有價證券買賣代為決定種類、數量、價格或買入、賣出之全權委託。
第 160 條
委託場所之限定
開啟
證券經紀商不得於其本公司或分支機構以外之場所,接受有價證券買賣之委託。
內文搜尋
法規結構
第五節 有價證券買賣之受託
§ 158–160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法律人學院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