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優良製造準則第 九 節 儲存及運銷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 九 節 儲存及運銷
中藥廠應以書面訂定產品倉儲作業程序,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產品在准用前之隔離措施。 二、保證產品之成分、含量、品質與純度不受影響之適當溫度、濕度及光線之儲存條件。
中藥廠應以書面訂定運銷作業程序,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以先製先銷為原則。 二、防止產品之成分、含量、品質及純度受到不良環境因素影響之運銷方式。 三、迅速回收之系統。
中藥廠應以書面訂定產品倉儲作業程序,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產品在准用前之隔離措施。 二、保證產品之成分、含量、品質與純度不受影響之適當溫度、濕度及光線之儲存條件。
中藥廠應以書面訂定運銷作業程序,並包括下列事項: 一、以先製先銷為原則。 二、防止產品之成分、含量、品質及純度受到不良環境因素影響之運銷方式。 三、迅速回收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