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03.12.10

糧食標示辦法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2開分頁 ›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市場銷售:指公開對不特定人提供商品並取得對價關係之行為。 二、標示:指市場銷售糧食之包裝、容器或散裝糧食之告示牌上,所記載之品名、說明文字、圖畫或記號。 三、包裝糧食之應標示事項:指下列各目事項: (一)品名:指糧食類別名稱。 (二)品質規格:指內容物品質之組合及含量。 (三)產地:指製造糧食之原料生產地。 (四)淨重:指內容物之重量。 (五)碾製日期:指糧食製造之年月日。 (六)保存期限:指自製造日起至食用安全無虞之期限。 (七)製造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指完成產品最終包裝之國內或國外廠商,其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八)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指國內負責輸入、經銷或委託製造該包裝糧食之廠商,其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四、散裝糧食之應標示事項:指下列各目事項: (一)品名:指糧食類別名稱。 (二)產地:指製造糧食之原料生產地。
3開分頁 ›
  1. 包裝糧食之應標示事項,由國內負責廠商為之。
  2. 前條第三款第七目及第八目之廠商為國內糧商者,其標示之廠商名稱應與糧商登記之資料相同,且標示之廠商電話號碼與地址,不得有標示不實或冒用等情形。
  3. 散裝糧食之應標示事項,由陳列販賣者以告示牌為之。
  4. 前項告示牌,得以卡片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等方式,擇一為之。
4開分頁 ›
應標示事項之標示,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以顯著且清晰可辨之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之。但包裝糧食屬國外輸入者,其製造廠商名稱及地址得以外國文字標示。 二、中文字體應以正體字為限。國外輸入之糧食,應於銷售前完成中文標示。 三、包裝糧食之製造廠商與其國內負責廠商相同者,得合併標示國內負責廠商。 四、包裝糧食標示字體之長度及寬度,規定如下: (一)產地,不得小於零點六公分。 (二)品名、廠商名稱及保存期限,不得小於零點二公分。 (三)其他應標示事項,不得小於零點二公分。但表面積不足二百五十平方公分之包裝或容器,以其他足供消費者認識之顯著方式為之者,不在此限。 五、包裝糧食應於包裝或容器正面之明顯位置清楚標示產地。碾製日期及保存期限,應印刷或打印於包裝或容器之上,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得以其他方式為之。 六、散裝糧食標示品名及產地之字體長度及寬度,均不得小於一公分。 七、混合二種以上之糧食,應依糧食類別之比率,由高至低標示之。 八、糧食混合其他食品,以包裝或容器形態出售,且包裝或容器內單一品項糧食含量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其有關糧食之標示,應依本辦法之規定。
5開分頁 ›
糧食之品名有國家標準名稱者,應依國家標準所定之名稱標示;無國家標準名稱者,以適當品名標示。
6開分頁 ›
  1. 包裝糧食之品質規格有國家標準等級且符合相當等級者,應依國家標準等級標示;未達國家標準者,標示等外,並應依國家標準所定品質規格項目標示含量。
  2. 包裝糧食之品質規格無國家標準者,應參照同種類糧食之國家標準所列品質規格項目,自訂品質規格表並標示含量。
7開分頁 ›
  1. 市場銷售之糧食,應標示製造糧食所需原料之生產地;國產糧食應標示國名或臺灣或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名稱;國外輸入之糧食應標示生產國國名;混合二種以上不同國別之糧食者,並應分別標示其比率。
  2. 糧食販售者因特定買受人之要求,將進口稻米與國產稻米混合,作為加工或特定用途之原料,於包袋正面標示加工或特定用途,及混合進口米字樣,而屬市場銷售之糧食者,不適用本法第十四條之一第二款之規定。
8開分頁 ›
  1. 包裝糧食應以公制標示內容物淨重,並得標示誤差值。
  2. 前項淨重之容許負誤差範圍,應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一二九二四包裝食品裝量檢驗法之相關規定。
11開分頁 ›
包裝或容器標示稻米品種者,其內容物含標示之品種含量,應達百分之八十以上。
12開分頁 ›
糧食品質規格有國家標準等級者,其品質規格未達國家標準二等以上時,不得使用優質、良質等容易引起消費者誤解或混淆之類似文字標示、宣傳或廣告。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糧食標示辦法全文共 15 條,最新異動日為 103.12.10,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