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
全國法規
智慧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智慧
熱門推薦
罰單破解實戰
—
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
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親授
看課程介紹
看課程
→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要點
陸、附則
閱讀
研究
精美
PRO
22
條
6
章節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完整版(預設)
律師書狀附件版
學者:修法前後對照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完整版(預設)
匯出 PDF
加入書籤
/
全文
速覽
PRO
法典地圖
點章節直達該段條文
陸、附則
§ 22
陸、附則
第 22 條
開啟
二十二、本要點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四日修正生效前,已
繫屬
於司法院之聲請案件,於修正生效後審理終結者,案件之編案、計數、分案,依修正生效前之規定;案件之報結,依修正生效後前點規定。
內文搜尋
法規結構
陸、附則
§ 22
全國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法律人學院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