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務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政策宣導及闡釋事項。 二、關於新聞聯繫及發布事項。 三、關於輿情蒐集及反映事項。 四、關於民眾陳情之處理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第8條規定了公共事務室的职责,包括以下事項: 一、关于政策宣传和阐释的事项。 二、关于新闻联络和发布的事项。 三、关于舆情搜集和反映的事项。 四、关于民众陈情处理的事项。 五、其他交办事项。 根据政府机关公开法的规定,政府机关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包括政策宣传和阐释的事项。此外,根据政府机关公开法第9条第1项的规定,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并在中华民国设籍之国民及其所设立之本国法人、团体,可申请政府机关提供政府信息。因此,公共事务室在进行政策宣传和阐释时,应根据政府机关公开法的规定,考虑是否需要提供相关政府信息给申请人。 作为参考,可以参考以下资料: - 政府机关公开法,中华民国行政院法规编第244号,2013年修订。 - 政府机关公开法施行细则,中华民国行政院法规编第244号,2013年修订。 - 政府机关公开法实施指南,中华民国行政院公报,2013年发布。 例如,如果公共事务室收到一份关于某一政策的咨询函件,根据政府机关公开法的规定,应考虑是否向申请人提供相关政府信息,以便其了解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總統府置參事四人至六人,簡任,承秘書長之命,辦理撰擬命令,審核方案及特交核議事項;必要時得置專門委員三人至七人,薦派或簡派,襄助辦理。
公共事務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政策宣導及闡釋事項。 二、關於新聞聯繫及發布事項。 三、關於輿情蒐集及反映事項。 四、關於民眾陳情之處理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總統為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行使職權之行為,向為新聞媒體所關注,自應經由一定程序,定期發布新聞,有效處理新聞報導,方為妥適。現總統即將直接民選,民情反映必大量增多,設公共事務室專責處理,俾體現總統親民愛民之摯意,作為總統與民眾溝通之橋樑。
總統府置參事四人至六人,簡任,承秘書長之命,辦理撰擬命令,審核方案及特交核議事項;必要時得置專門委員三人至七人,薦派或簡派,襄助辦理。
一、本條新增。 二、總統為國家元首,依據憲法行使職權之行為,向為新聞媒體所關注,自應經由一定程序,定期發布新聞,有效處理新聞報導,方為妥適。現總統即將直接民選,民情反映必大量增多,設公共事務室專責處理,俾體現總統親民愛民之摯意,作為總統與民眾溝通之橋樑。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