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執行職務有特殊功績者,得報請酌發獎品。
根據法警管理辦法第16條,法警執行職務有特殊功績者,可以報請酌發獎品。這表示當法警在執行職務時表現出特殊的優異表現,可以經由報請程序獲得相應的獎品。具體的獎品類型和發放條件,可能需要參考法警管理辦法的其他相關規定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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