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2 分鐘

行政院處務規程 第 30 條

  1. 1.本規程除第七條第十款、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四款施行日期,由本院另以命令定之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2. 2.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四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八條,自一百零一年四月二十日施行;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修正發布之第九條及第二十八條,自一百零三年十月二十二日施行;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自一百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施行;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修正發布之第七條及第十七條之一,自一百十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施行;一百十二年二月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八條,自一百十二年二月四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資料,本題目所提到的行政院處務規程第30條包含多項施行日期的規定,根據第1項,該規程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施行,而根據第2項的修正條文,各個條文的施行日期如下: - 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修正發布的第28條於101年4月20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3年10月21日修正發布的第9條和第28條於103年10月22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修正發布的第27條和第28條於111年7月27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修正發布的第7條和第17條之一於111年8月27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修正發布的第28條於112年2月4日施行。 依據以上資料,行政院處務規程第30條的各項修正條文均有明確的施行日期,並根據不同的修正條文而有所差異。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